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將于1月18日上會,并計劃在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的海南神農大豐種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神農大豐”),曾在2010年9月新增一名自然人股東胡海燕,胡海燕以6600萬元向*ST嘉瑞(000156.SZ)(下稱“嘉瑞新材”)購買神農大豐600萬股。
更富戲劇性的是,神農大豐在2010年遭到了其曾控股8年的江蘇神農大豐種業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江蘇神農”)兩次提起訴訟。
神農大豐在2002年出資入股了江蘇神農后,8年來并未辦理專利權出資過戶手續,2010年4月19日江蘇神農向神農大豐提起訴訟,要求補足100萬元出資并支付相關利息。2010年4月20日神農大豐出售了江蘇神農60%股權,12月經過法院調解,最終要向江蘇神農支付100萬元“了事”。
2010年6月15日,江蘇神農又向神農大豐提起訴訟,要求提供種子產品的使用權和品種,2010年底經法院調解,神農大豐需要向江蘇神農支付200萬元“了事”。神農大豐合共要向江蘇神農支付300萬元。
回購專利權 300萬解決兩訴訟
招股說明書(申報稿)顯示,神農大豐以雜交水稻種子的選育、制種、銷售和技術服務為主,主要產品為農作物種子,主要有雜交水稻種子、玉米種子、蔬菜瓜果種子、棉花種子等,其中雜交水稻種子營業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90%左右;神農大豐擬公開發行400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25%,主承銷商為平安證券。
江蘇神農于2002年7月23日成立,注冊資本為500萬元,其中,神農大豐以貨幣資金200萬元及無形資產---專利權100萬元出資,持有60%股權。盡管200萬元現金已投入,但專利權出資的100萬元,經驗資后一直未能辦理過戶手續;公司解釋,由于江蘇神農各股東認為發行人出資的資產為雜交水稻制種超高產的方法發明專利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因此所有權一直未辦理過戶手續。
8年后,2010年4月19日,江蘇神農向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神農大豐補足100萬元出資并支付相關利息。
2010年12月14日,該案件已經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結案,由神農大豐向江蘇神農支付100萬元,用以補足出資,江蘇神農放棄要求神農大豐將專利權過戶的訴求。
2010年6月5日,江蘇神農以《關于合資設立江蘇神農大豐種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協議》(下稱“協議”)的有關規定為由提起訴訟,要求神農大豐無償向其提供相關新品種的使用權及相關證書,以及每個品種相應的父本和母本。
2010年12月13日,該案件也經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結案,由神農大豐向江蘇神農支付200萬元,江蘇神農放棄要求神農大豐履行協議中關于無償使用發行人研究出的新技術、新成果,無償使用發行人選育出的39個新品種、新組合,提供有關品種的親本等相關訴求;神農大豐已將應支付款項200萬元計入“營業外支出”。
關于江蘇神農的兩次訴訟,均是經法院調解,合共支付給江蘇神農300萬元。
深圳一位證券律師向《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記者表示,在上會之前訴訟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結束糾紛,有利于公司上市申請順利通過監管部門審核,但不排除目前的調解協議只是暫時性質,未來訴訟雙方有可能再起爭端。
自然人胡海燕突擊入股
嘉瑞新材原本持有神農大豐5%股份或600萬股。2009年年底,嘉瑞新材向湖南湘暉資產經營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湖南湘暉”)出售截至基準日的全部資產,并以出售獲得的凈價款清償債務,對清償后的剩余債務由湖南湘暉負責解決,完成上述清償后嘉瑞新材成為“無資產、無負債”的“凈殼”。本次股份轉讓前,嘉瑞新材將持有的神農大豐600萬股股份質押給建設銀行長沙芙蓉支行,為借款提供擔保。
2010年9月,嘉瑞新材以每股11元把持有的神農大豐股份轉讓給胡海燕,所得款項為6600萬元,其中的2750萬元用以償還所欠建行芙蓉支行借款。該入股價格相當于(2009年每股收益0.39元)靜態28.2倍市盈率。 考慮到目前,創業板發行市盈率大多在70倍以上,胡海燕未來的收益還是頗為可觀的。
2004年起,胡海燕任北京曹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北京曹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30%的股權,同時任玉昌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9年11月,神農大豐以每股2元向十名公司高管及業務總監定向增發500萬股,增發價僅為2009年每股收益的5.19倍,并與2008年每股凈資產1.99元相當;按照上述2010年9月轉讓價格11元計算,這批股權不到1年間增值達到4.5倍,若公司成功上市可望有更大幅度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