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種子的單據
今年9月國儲棉拋儲結束后,市場棉花供給的緊張局面依舊沒有緩解。在籽棉收購價格不斷上漲的支撐下,棉價“漲” 聲一片。
而在新疆這個棉花產量占據全國半壁江山的產棉大區,從9月起,正上演著一出出棉花資源的爭奪大戰。棉價上漲對棉農來說應該是一件喜事,但尉犁縣棉農王如實,滿懷希望地播下棉種,而棉花卻大幅度減產。如今,他正為今年的貸款發愁---該怎樣咽下這個苦果。
棉農投訴
問題種子導致減產
“今年1月,我委托親戚陸自創從王剛經營的尉犁縣萬農種業有限公司(下稱萬農公司)購買棉花種子。當時,王剛聲稱他的鄂棉309質量上乘,衣分(籽棉加工成皮棉的比例)高,高產。可事實上棉花卻大量減產。”10月26日,王如實懊惱地向記者講述自己的經歷。
“我以每公斤13.5元的價格購買了5噸鄂棉309種子,分期向萬農公司支付了67500元種子款。今年4月,我將該批種子播到我在庫車縣承包的500畝土地里,出苗時,我發現苗發黃、弱。”王如實說,到了7月底,他發現棉花長勢尚可,但結鈴很少,有中空現象。因田間管理和往年一樣,他開始懷疑鄂棉309種子有問題。
“這批種子預計產量和往年相比減產80%以上,給我造成的經濟損失達100萬元,我到萬農公司討說法,無果。8月上旬,我到尉犁縣工商局報案,該局12315打假辦侯科長經過初步調查發現,該批種子未經有關部門審定,品種與經營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號、產地檢疫證號不相符,明顯屬于銷售假種子的違法犯罪行為。”王如實說。
可是,兩個月過去了,有關部門既沒有立案查處,也沒有給他個明確的說法。
鑒定機構
三種原因造成減產
王如實向警方報案后,尉犁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委托新疆農林業司法鑒定所對該批種子進行鑒定,委托鑒定事項為:對王如實種植的鄂棉309棉花種子標簽中經營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號、產地檢疫證號是否與該品種相符;王如實種植的500畝鄂棉309棉花減產原因及損失價值。
9月28日,新疆農林業司法鑒定所對該地進行了現場勘驗和調查后,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認為,王如實提供的檢材鄂棉309棉種標簽中的“經營許可證號:(巴)農種經許字(2008)第0023號”、“生產許可證號:(巴)農種生許字(2009)第0224號”和“產地檢疫證號:植產檢第6528000120090092號”是否與該品種相符的鑒定事項,不在該所鑒定業務范圍,應由相關的行政執法部門負責管理。王如實種植的鄂棉309棉花減產的原因為:該棉種的遺傳特性;該棉種的適應性差;與該棉種相配套的栽培管理技術不當;其損失價值為491347.2萬元。
巴州種子站
鄂棉309未審定
“可以肯定地說,鄂棉309是內地的一個棉花品種,這種種子在巴州是沒有生產許可證的,沒經過相關部門審定。”10月26日下午,記者來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種子管理站,該站站長金嘉偉詳細看了王如實提供的鄂棉309標簽說。
金嘉偉說,有資質的種子公司均具有經營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號、產地檢疫證號,鄂棉309標簽上的3個證號沒有問題,均是萬農公司的證件號。沒有生產、經營許可證,是不能生產、經營的,有些公司取得了生產許可證,可以生產A品種的產品,而不能生產B品種產品,他可能為了銷售B產品,制作的標簽套用了A品種的生產許可證。對于王如實的問題,需要他到案發地種子管理站反映。
金嘉偉說,因為王如實的棉花種植地在庫車縣境內,按屬地管轄原則,王如實應該到庫車縣種子管理站反映此事,由庫車縣種子管理站承辦此案。
10月27日,記者趕到尉犁縣種子管理站,該站辦公室主任楊永莉告訴記者,該站8月份已接到王如實的投訴,從王如實所拿的檢材看,造成棉花減產跟種子沒有關系,跟植株生長地環境、土質、水分及栽培管理技術人員的管理有關,該站沒有立案調查此事。
“我當時打電話咨詢相關專家,專家答復造成減產跟種子沒有關系。”楊永莉說。
對于鄂棉309沒有經過有關部門審定這一問題,楊永莉說,萬農公司有經營資質,可以出售種子,雖然萬農公司生產許可證上沒有鄂棉309這個品種,該公司可以試種鄂棉309,但不能宣傳推廣該棉種。至于萬農公司經營鄂棉309并標注標簽,這種做法是沒有問題的。
種子公司
不能證明是我的種子
10月27日上午,記者輾轉見到了萬農公司負責人王剛。
“不是我的種子,我怎么賠償王如實呢?”王剛開門見山。
記者拿出萬農公司為陸自創出具的購買鄂棉309種子的票據和標簽。
“不否認這張票是我公司出具的,我公司也確實出售了這批種子,標簽也是我公司制作的,但陸自創是否把那批種子交給了王如實,王如實地里種的棉花是不是從我廠里拉走的那批種子,是個問題。我們接到王如實的反映后,立即去棉田查看,從植株特性上看,完全不是我公司的東西。”王剛說,“因為從植株的表現,我們一眼就可以看出那不是鄂棉309。”
王剛說:“在新疆只有我公司出售鄂棉309,如果通過專家鑒定,王如實地里的棉花確實是鄂棉309,他損失多少我賠償多少。”
“鄂棉309是專家選育的,在巴州試種三年了,實話實說,鄂棉309棉花確實沒有經過相關部門審定,我們只是選育該品種進行示范。”王剛坦陳,“我們選育的該品種也在報審,新疆審核一個品種需要很長時間,一年審不了幾個品種,在業內很多人都沒經審定就出售種子。”
律師說法
銷售假種子可判無期
新疆梨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姚武說,刑法第147條規定,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兩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姚武說,此法所稱“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一般以2萬元為起點;“重大損失”,一般以10萬元為起點;“特別重大損失”,一般以50萬元為起點。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種子冒充合格的種子,使生產遭受損失2萬元以上的,公安機關應予立案追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十五條規定,主要農作物品種和主要林木品種在推廣應用前應當通過國家級或者省級審定,申請者可以直接申請省級審定或者國家級審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和主要林木品種實行省級審定。
該法第十七條規定,應當審定的農作物品種未經審定通過的,不得發布廣告,不得經營、推廣。
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經營、推廣應當審定而未經審定通過的種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種子的經營、推廣,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并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