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0~2011年度全省水稻雜交種子純度海南種植鑒定的通知
各市(州)種子管理局(站),各種子生產、經營企業:
為加強對水稻雜交種子質量的監督管理,消除種子質量隱患,確保明年我省農業生產用種質量安全,現將2010-2011年度全省水稻雜交種子純度海南種植鑒定(以下簡稱“南鑒”)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鑒定范圍
在我省取得水稻雜交種子生產、經營(銷售)資格的企業,凡今年生產和從外省調進的水稻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均屬南鑒范圍。
二、組織形式與要求
今年的水稻雜交種子南鑒工作由種子企業與種子管理部門共同開展,各負其責,采取三種方式進行,要求如下:
(一)企業南鑒。各種子企業可自行開展水稻雜交種子純度南鑒工作,要求如下:(1)對今年生產的種子要分戶扦樣鑒定,對從外省調進的種子要嚴格按批次扦樣鑒定;(2)要特別加強兩系雜交稻種子的鑒定,兩系雜交稻種子鑒定要采取“雜交種與其母本相鄰種植、稀植、全程對比觀察”的方式進行,在關鍵時期要請兩系育種專家進行現場指導;(3)鑒定結束后,將鑒定結果報當地市、州種子管理局(站),各市、州將結果匯總后報省種子管理站質量管理科。
(二)市(州)種子管理局(站)南鑒。各市、州種子管理局(站)負責轄區水稻雜交種子純度南鑒的組織、指導與鑒定工作,要求如下:(1)監督、指導種子企業,加強水稻雜交種子純度南鑒工作;(2)水稻雜交種子生產、經營量較大的市(州)種子管理局(站)要直接組織開展水稻雜交種子純度南鑒工作;(3)鑒定結束后,將轄區南鑒結果報省種子管理站質量管理科。
(三)省種子管理站南鑒。2010~2011年度,省種子管理站繼續接受企業和市(州)、縣種子管理局(站)水稻雜交種子純度海南種植鑒定的委托檢驗。
要求如下:(1)水稻種子送樣數量為100克/份;(2)鑒定費:三系雜交稻每份樣品45元,兩系雜交稻每份樣品100元,雜交稻親本每份樣品100元;(3)兩系雜交稻種子送樣需提供不少于100粒母本種子作為對照;(4)本省生產種子送樣截止日期為10月30日,外省調進種子送樣截止日期為11月20日;(5)樣品統一用尼龍網袋包裝,包裝袋內外必須用鉛筆在塑料牌上清晰標明樣品編號;(6)送樣時附表格一份,詳細說明樣品編號、品種名稱、種子類別、代表數量、送檢單位等情況(見附件)。
三、注意事項
1、省種子管理站不接受未經審定品種的南鑒委托檢驗。
2、省種子管理站承擔的南鑒主要是鑒定品種的一致性,不鑒定品種的真實性,品種名稱以送檢單位申報名稱為準。
3、對于委托檢驗,鑒定結果僅對送檢樣品負責。
二0一0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