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0種子執法年活動方案,在全省種子企業完成自查的基礎上,省種子管理局于5月13日開始,組織全省十四個市(州)種子管理站對57家已取得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和85家已取得主要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按照《種子法》及《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中有關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的要求進行實地核查。要求全省在6月15日前必須完成實地核查工作,根據核查結果:檢查合格的,允其繼續生產經營;對于不符合相應種子生產、經營條件的企業,將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其在12月31日前按要求整改到位,逾期不改的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將依法撤銷其許可證;對于許可證有效期已過,或有違法行為的企業,發證機關將依法注銷或吊銷其許可證;對停止生產、經營一年的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將依法注銷其許可證。許可證清理結果將在報刊、網絡等媒體上公布。(省種子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