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湖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北省種子條例》,將于9月1日正式施行。
《湖北省種子條例》包括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育種創新、品種管理、種子生產經營、監督與保障、法律責任等八個章節,共57條。
其中,“育種創新”專章是二審稿增設的,明確了資源、技術、人才、資本等要素向優勢企業集聚,多措并舉推動種業創新發展。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莉莉:“強化種質資源精準鑒定,優異基因挖掘和種質創新利用,在提升種業創新公共服務能力、健全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強化種子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等方面細化具體措施。”
以種質資源精準鑒定為例,目前,我省農業種質資源平均開發利用率約為38%,品種應用面積不大、種業企業多而不強的問題比較突出。在省農科院糧食作物研究所,就有大量“沉睡的資源”。
湖北省農業科學院糧食作物研究所副所長徐得澤:“這個庫里有水稻、小麥、玉米、大豆種質資源,總共有4萬來份,精準鑒定的只有7%左右,鑒定以后我們才知道這個種類資源優良特性,就可以用這些東西來改良我們現在種植的品種。”
結合湖北實際,《條例》打出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組合拳”,明確推進種質資源精準鑒定工作,搭建專業化、智能化種質資源鑒定評價與基因發掘平臺,開展優異種質資源的展示與共享利用。與此同時,為有效應對種質資源“單一化”“地方品種缺失”等問題,《條例》提出,加強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系統性。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莉莉:“保障種源安全和種質資源多樣化,加大對珍稀、瀕危和地方特色品種的收集和保護。”
《條例》還明確,建立部門協調機制,加強種質資源開發、保護和利用、規范管理全鏈條工作有序落地。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種業管理處處長段志紅:“進一步落實好各級財政對育種創新、種質資源保護、品種推廣和基地建設,尤其是良種繁育,爭取在3到5年內,我們湖北的種業能夠進入全國的第一方陣。”
(長江云新聞記者 趙黎黎 楊嵐 蔡艦 實習生 涂誠智 通訊員 王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