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6年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督查的通知
有關市農委:
根據《湖南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檢查和區域性種子違法行為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湘農辦種〔2016〕36號)要求,為確保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檢查工作取得實效,我委于近期組織開展2016年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督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內容
(一)工作開展情況。有關市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檢查工作計劃是否詳實、工作措施是否到位。
(二)經營門店檢查情況。有關市是否對本轄區種子集中交易市場進行全覆蓋檢查,是否對種子經營門店的經營檔案、購銷合同(委托書)、銷售臺帳及種子標簽、散裝種子及無標簽種子進行了檢查;是否嚴格排查了套牌侵權品種、被舉報的轉基因品種以及未審先推品種、推廣或銷售已撤銷(退出)品種。
(三)抽檢種子樣品情況。有關市種子抽樣比例是否合理、抽樣程序是否規范、可追溯證據鏈是否完整。
二、督查范圍
衡陽市、邵陽市、常德市、岳陽市、郴州市、永州市6個市州,每個市州2個縣,每縣2個鄉鎮。
三、督查人員
由省農委種子管理處、省種子管理服務站組成三個督查組,督察人員及區域見附件。
四、督查時間
3月15日—20日。
五、督查要求
(一)有關市農委要高度重視,充分調動和發揮種子管理機構作用,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全面完成督查任務。
(二)各督查組在工作中要明確紀律,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要求,認真完成督查任務。
(三)3月25日前各督導組提交督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及建議。
湖南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