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擬依法注銷吉林省源和種業有限責任公司等10家種子企業種子經營許可證的公示
各市(州(zhou))農委,梅河口市、公主嶺市、琿春市農業局(ju),各縣(市、區(qu))農業局(ju):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七十三條和《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為加強種子經營許可的事后監管,按照誰發證誰清理的原則,我委對省級發放經營許可證的種子企業的資質進行了認真清理。現擬注銷已不具備種子經營資質的吉林省源和種業有限責任公司等10家(jia)種(zhong)子(zi)企(qi)業種(zhong)子(zi)經(jing)(jing)營(ying)許可證(zheng)(詳(xiang)見附表)。擬注銷(xiao)種(zhong)子(zi)經(jing)(jing)營(ying)許可證(zheng)的種(zhong)業企(qi)業名(ming)錄在吉林省種(zhong)子(zi)信息網上公示7天,從2015年11月23日(ri)起至12月2日(ri)止。有異議者(zhe),請書面(mian)說明理(li)由。
公示聯系單位:吉林省(sheng)種(zhong)子(zi)管(guan)理總站(zhan)
電話(hua):0431-87975354
附件:
吉林省農業委員會(hui)
2015年11月(yue)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