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國家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精神,根據《浙江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浙農專發[2015]2號),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和育種水平,經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各相關專業組認真討論,我辦修訂了新的《浙江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現公開征求意見。如有修改意見,請在3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函告我辦。我辦地址:杭州市鳳起東路29號,郵編310020,浙江省種子管理總站。
浙江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3月13日
浙江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
一、水稻
(一)基本條件
1.已完成試驗程序,特異性明顯,綜合性狀表現較好的品種。
2.每年品種稻瘟病抗性綜合指數≤6.0,穗瘟損失率最高病級<7級。
3.生育期不超過安全生產和耕作制度允許范圍。早稻和連作晚粳稻生育期不長于對照3天,其它類型品種生育期不長于對照7天。
4.不存在嚴重的種性缺陷。
(二)審定條件
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品種,可以申請審定:
1. 參試品種兩年區試產量比對照增產均達顯著水平或兩年平均增產幅度≥5%,且其中任何一年增產幅度≥3%;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幅度≥3%。雜交組合以同類型常規品種作對照時,比對照平均增產幅度≥8%,其中任何一年增產幅度≥5%;生產試驗比對照增產幅度≥5%。
早秈稻參試品種全生育期比對照每短1天,產量要求可以降低2%。連作晚秈稻全生育期超過對照3天的,每長1天產量要求再提高1%。其他類型品種全生育期超過對照的,每長2天產量要求再提高1%。
2.參試品種品質檢測結果稻米食用品質等級達到優3等,且比對照高一個等級以上,區試和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減產幅度≤3%(雜交組合以常規品種作對照時不減產);或稻米食用品質等級達到優2等及以上,且比對照高二個等級(含)以上,其區試和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減產幅度≤8%(雜交組合以常規品種作對照時減產未達顯著水平且減產幅度≤5%)。
3.粳稻參試品種的食用稻米品質等級達到優1等,秈稻參試品種食用稻米品質等級達到優3等(含)以上,且該品種對稻瘟病、白葉枯病、褐稻虱和條紋葉枯病的抗性綜合評價有二項(含)以上達到中抗(含)以上,區試和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減產幅度≤8%(雜交組合以常規品種作對照時減產未達顯著水平且減產幅度≤5%)。
4.參試品種的稻瘟病達到抗的水平,且比對照高一個等級(含)以上;或稻瘟病、條紋葉枯病、稻曲病和白葉枯病抗性綜合評價有二項達到中抗(含)以上,區試和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減產幅度≤0%(雜交組合以常規品種作對照時增產3%);或參試品種的稻瘟病、條紋葉枯病、稻曲病和白葉枯病抗性綜合評價有三項達到中抗(含)以上,區試和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減產幅度≤3%(雜交組合以常規品種作對照時減產未達顯著水平且減產幅度≤0%)。
條紋葉枯病針對粳稻或秈粳雜交稻品種;稻曲病抗性只針對雜交粳(秈粳)稻品種。
5.具有特殊用途和利用價值的品種。
(三)其他情況
當區試對照產量水平嚴重偏低時,以整組同類型參試品種的平均產量作為對照產量來衡量品種的增產水平。
二、油菜
(一)基本條件
1.已完成試驗程序,特異性明顯、綜合性狀表現較好的品種。
2.每年區域試驗雙低油菜品種含油量41%以上,品質符合雙低油菜要求,即芥酸含量<1%,硫甙含量<30μmol/g(餅)。
3.田間病圃誘發抗性鑒定,菌核病品種抗性高感以下。
4.不存在嚴重的種性缺陷。
(二)審定品種條件
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品種,可以申請審定:
1.雙低常規品種:兩年區試產量或產油量比雙低常規對照品種平均增產≥5.0%,且每年增產≥3.0%,生產試驗產量或產油量比雙低常規對照品種增產≥0.0%;兩年區試產量或產油量比雙低雜交對照品種平均增產≥0.0%,且較低年份減產≤2.0%,生產試驗產量或產油量比雙低雜交對照品種減產≤5.0%。
2.雙低雜交品種:兩年區試產量或產油量比雙低常規對照平均增產≥10%,其中每年增產≥5.0%,生產試驗產量或產油量比雙低常規對照品種增產≥3.0%;兩年區試產量或產油量比雙低雜交對照品種平均增產≥5.0%,且每年增產≥3.0%,生產試驗產量或產油量比雙低雜交對照品種增產≥0.0%。
3.高油酸雙低品種:油酸含量≥75.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或產油量不低于對照;油酸含量每增加一個百分點,產量或產油量要求可依次遞減2%。
4.高芥酸品種:芥酸含量≥50.0%、硫甙葡萄糖苷含量≤35.0μmol/g(餅)的高芥酸品種,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或產油量不低于對照。
5.早熟性雙低品種:熟期比對照早熟3天,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或產油量不低于對照;每早熟1天,產量或產油量要求可依次遞交減1%。
6.適宜機械化專用等油菜品種。
(三)其他情況
當區試對照產量水平嚴重偏低時,以整組同類型參試品種的平均產量作為對照產量來衡量品種的增產水平。
三、玉米
(一)甜糯玉米
1.基本條件
(1)完成試驗程序,特異性明顯、綜合性狀表現較好的品種。
(2)紋枯病田間人工接種或自然發病非高感。
(3)外觀品質和蒸煮品質評分之和84分以上。甜玉米可溶性總糖含量≥10.0%;糯玉米直鏈淀粉(干基)占粗淀粉總量比率≤3.0%;甜加糯型直鏈淀粉(干基)占粗淀粉總量比率<10.0%。
(4)每年平均倒折率之和≤10.0%。
(5)不存在嚴重的種性缺陷。
2.審定條件
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品種,可以申請審定:
(1)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鮮穗產量平均比對照品種增產≥5.0%。
(2)參試品種兩年平均品質綜合評分≥86分,每年區試和生產試驗平均鮮穗產量均比對照減產幅度≤5%;品質綜合評分≥88分,每年區試和生產試驗平均鮮穗產量均比對照減產幅度≤10%。品質綜合評分≥90分,每年區試和生產試驗平均鮮穗產量均比對照減產幅度≤15%。
(3)外觀品質和蒸煮品質評分之和與對照品種相當,且比對照品種早熟≥5.0天的品種,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鮮穗產量平均比對照品種減產≤20.0%。
(4)有特殊應用價值的品種。
3.其他情況
當區試對照產量水平嚴重偏低時,以整組同類型參試品種的平均產量作為對照產量來衡量品種的增產水平。
(二)普通玉米
1.基本條件
(1)完成試驗程序,特異性明顯、綜合性狀表現較好的品種。
(2)紋枯病、莖腐病田間人工接種或自然發病非高感。
(3)容重≥710克/升,粗淀粉含量(干基)≥67.0%,粗蛋白含量(干基)和粗脂肪含量(干基)之和≥11.0%。
(4)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5)不存在嚴重的種性缺陷。
2.審定條件
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品種,可以審定。
(1)每年區域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5.0%(或比參試品種產量平均值增產≥3.0%),生產試驗比對照品種增產≥3.0%。
(2)適宜機械化收獲的普通玉米,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0.0%、倒折率之和≤3.0%。
3、其他情況
當區試對照產量水平嚴重偏低時,以整組同類型參試品種的平均產量作為對照產量來衡量品種的增產水平。
四、大豆
(一)基本條件
1.完成試驗程序,特異性明顯、綜合性狀表現較好的品種;
2.普通型品種的脂肪含量(干基)和蛋白質含量(干基)之和≥59%,菜用型品種鮮百粒重≥70克,標準莢百莢重≥260克。
3.大豆花葉病毒病流行株系非感病品種,強致病株系非高感品種,炭疽病非高感品種。
4、不存在嚴重的種性缺陷。
(二)審定品種條件
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品種可以申請審定。
1.鮮食大豆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同類型對照品種增產≥3.0%。普通大豆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5.0%,且每年增產≥3.0%,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3.0%。
2.鮮食春大豆生育期比對照早≥5天,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同類型對照品種減產≤3.0%。春大豆生育期比對照早≥10天,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同類型對照品種減產≤10.0%。
3、高蛋白品種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同類型對照品種增產≥0.0%。
4.具有特殊用途和利用價值的品種。
(三)其他情況
當區試對照產量水平嚴重偏低時,以整組同類型參試品種的平均產量作為對照產量來衡量品種的增產水平。
五、棉花
(一)基本條件
1.已完成試驗程序,特異性明顯、綜合性狀表現較好的品種。
2.轉基因抗蟲棉品種申請審定時需提供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轉基因抗蟲棉品種每年抗蟲株率≥90%;非抗蟲棉品種的抗蟲株率<10%。
3.枯萎病病指≤15,其它病蟲害抗性、生育期和品種純度等主要性狀無重大缺陷。
4.纖維品質指標中的上半部纖維平均長度≥27毫米,斷裂比強度﹥28.0cN/tex,最低一年≥27.0 cN/tex,馬克隆值為3.5~5.5。若特殊年份對照的品質達不到上述指標時,要求其品質指標不低于對照。
5.不存在嚴重的種性缺陷。
(二)審定條件
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品種,可以申請審定:
1.參試品種兩年區試結果平均,皮棉產量比同類型對照增產幅度≥5.0%,其中最低一年增產幅度≥3.0%,生產試驗皮棉產量比對照增產≥3.0%;或常規棉品種比雜交棉對照增產幅度≥-8.0%,其中最低一年和生產試驗皮棉產量比對照增產幅度≥-10.0%。
2.優質棉品種要求:纖維品質指標中的上半部纖維平均長度≥29毫米、斷裂比強度>30.0cN/tex、馬克隆值為3.5~5.1;兩年區試平均皮棉產量不減產,其中最低一年減產幅度≤3.0%,生產試驗減產幅度≤5.0%;或雜交棉品種比常規棉對照增產幅度≥5.0%,其中最低一年增產幅度≥2.0%,生產試驗比對照增產;或常規棉品種比雜交棉對照減幅≤5.0%,其中最低一年比對照減幅≤8.0%,生產試驗比對照減幅≤10.0%。
3.抗枯萎病品種:枯萎病病指<10;兩年區試平均、最低一年及生產試驗的皮棉產量均比同類型增產幅度≥0,品質要求適當放寬。
4.棕色棉品種:區試和生產試驗的平均皮棉產量均比同類型對照(對照為非彩色棉品種,下同)增產幅度≥-10.0%,雜交棉品種兩年區試和生產試驗的平均皮棉產量比常規棉對照減產幅度≤5.0%,常規棉品種兩年區試和生產試驗的平均皮棉產量比雜交棉對照減產幅度≤20.0%;同時參試品種的纖維品質指標中的斷裂比強度>26.0cN/tex,上半部纖維平均長度>27毫米、馬克隆值為3.5~5.5。
5.具有特殊用途和利用價值的品種。
(三)其他情況
當區試對照產量水平嚴重偏低時,以整組同類型參試品種的平均產量作為對照產量來衡量品種的增產水平。
六、西瓜
(一)基本條件
1.完成兩年試驗程序,有完整的品質分析和抗性鑒定結果,特異性明顯,綜合性狀表現較好的品種。
2.露地西瓜商品率≥80.0%,設施西瓜商品率≥90.0%或不低于對照。田間純度≥98.0%。
3.枯萎病抗性中感或中感以上。
4、實行品質末位淘汰制。
5.不存在嚴重的種性缺陷。
(二)審定條件
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品種,可以申請審定:
1.參試品種兩年區試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幅度≥5.0%,其中最低一年不減產,生產試驗比對照增產。中心糖度、品質品嘗分與對照相仿,即中心糖度比對照減(去掉“幅”,下同)<0.6度,或品質品嘗分比對照減幅<6分。
2.參試品種品質明顯優于對照(中心糖度比對照增0.5度以上,邊糖高于對照,或其兩年的品質品嘗總分均高于對照或位列前三名),兩年區試產量比對照減幅≤8.0%,生產試驗和最低一年產量比對照減幅≤10.0%。
3.參試品種枯萎病抗性比對照高一個等級,兩年區試產量比對照減幅≤5.0%,生產試驗和最低一年產量比對照減幅≤8.0%。
4.其他具有特殊優異性狀的品種。
(三)其他情況
當區試對照產量水平嚴重偏低時,以整組同類型參試品種的平均產量作為對照產量來衡量品種的增產水平。
七、其他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按國家標準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