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品種審定標準修改意見的函
國品審辦[2014]2號
各(ge)省(sheng)、自治區、直轄市(shi)農作物品種審(shen)定委員(yuan)會辦(ban)公室:
根據《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2013年農業部第4號令)規定,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起草了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蠶品種審定標準(電子版從中國種業信息網下載),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提出修改意見,并請于6月30日前將書面修改意見反饋至農業部種子管理局品種管理處。
聯(lian)系人:鄒奎,電(dian)話:010-59193155,郵編:100125,地(di)址:北京市朝陽(yang)區農展(zhan)館南(nan)里11號。
附件:
2.
蠶品種審定標準.doc
國家農(nong)作物品(pin)種審定(ding)委員會辦公室(shi)
2014年6月(yue)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