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魯單818”等玉米、棉花品種可以在我市種植的通告
津農種[2011]36號
各區縣農業(林)局(辦、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辦法》中“引種與本市屬同一生態區的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審定通過的主要農作物品種、主要林木良種的,應當分別向市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引種的,應當頒發批準證書,并予以公告。同意引種的主要農作物品種、主要林木良種,應當在公告確定的適宜區域內推廣;未經市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引種的,不得在本市推廣”的規定,山東省農業科學院玉米研究所申請在我市引種的“魯單818”玉米品種及其他單位申請引種的玉米、棉花共計10個品種,經征求天津市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委員的意見,批準在我市經營推廣。特此通告。
附件:2011年批準引種品種目錄及介紹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1年天津市批準引種品種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