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農發〔2009〕283號
各區縣(自治縣)農業主管部門:
根據《重慶市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關于從2010年起停止推廣的農作物品種的報告》(渝品審[2009]9號),經我委研究,同意以下品種在我市停止推廣使用,停止推廣的時間從2010年4月30日起執行。
一、水稻品種
II優50329(渝審稻2001005號)
II優縉恢1號(渝審稻2002004號)
國豪雜優3號(渝審稻2004003號)
金谷202(渝審稻2004008號)
II優多系1號(渝農發[2001]369號)
恩優325(渝農發[2001]369號)
福優527號(渝農發[2001]369號)
恩優58(渝農發[2001]369號)
金優桂99(渝農發[2001]369號)
福優57(渝農發[2002]586號)
金優58(渝農發[2002]586號)
金優多系1號(渝農發[2002]586號)。
二、玉米品種
農大高油115(渝審玉2001004號)
晉單42號(渝引玉2003003號)
丹玉46號(渝引玉2003007號)
屯玉27(渝引玉2003008號)。
三、停止推廣1997年以前(含1997年)由重慶市和四川省審(認)定在我市種植的全部小麥和油菜品種。
二00九年八月十九日
主題詞:農業 品種推廣 通知
重慶市農業委員會辦公室 2009年8月19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