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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格式(點擊下載)
湖北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申報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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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物: 品種名稱: 第一選育單位(或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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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選育人: 聯系電話 辦公室: 住宅: 手機: 電子郵箱: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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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為轉基因品種;是否已獲得新品種保護(以品種權授權公告為準);是否已通過國家或外省品種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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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種來源及選育經過(雜交品種請說明兩個親本的選育經過;親本已通過審、認定的,請使用審、認定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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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種典型性狀(雜交品種請分別說明雜種及兩個親本的典型性狀;常規品種請說明與原主要親本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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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參加品種比較試驗的情況及申報試驗的組別(請說明品種比較試驗的地點,試驗的產量、品質、抗性、全生育期等主要結果;品種比較試驗的對照品種應與湖北省同類區域試驗的對照品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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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報單位意見(請第一選育單位說明是否對上述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蓋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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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本表格亦可作為品種篩選試驗、引種試驗的申報表。申報品種引種試驗的,請詳細說明該品種在湖北相鄰省份的審定情況,并附相應的審定公告復印件。
2、品種區域試驗、篩選試驗、引種試驗的申報表要求一律由品種的第一選育單位(或個人)填寫和申報。油菜、小麥品種于每年7月15日前申報;水稻、玉米、棉花、大豆、馬鈴薯、西瓜、花生品種于每年11月15日前申報。每個品種填寫申報表一式3份,用A4紙打印,寄(送)湖北省種子管理站品種管理科收,郵政編碼430070,聯系電話 027?87394440。轉基因品種請同時提供準許環境釋放的安全性評價批件(復印件)。
3、試驗組別設置
水稻:早稻不分設組別,對照品種為兩優287,參試品種的全生育期要求不得比對照兩優287長3天以上。中稻也不分設組別,對照品種為揚兩優6號。晚稻設一季晚稻組、雙季晚秈組和雙季晚粳組。一季晚稻組對照品種為T優207和汕優63,雙季晚秈組對照品種為金優207,雙季晚粳組對照品種為鄂粳雜1號和鄂晚17。一季晚稻于6月5日至10日播種,國標優質秈稻和粳稻均可參試;雙季晚秈和雙季晚粳于6月20日至6月25日播種。參加雙季晚秈組區域試驗的品種,其全生育期要求不得比對照金優207長3天以上;參加雙季晚粳組區域試驗的品種,其全生育期要求不得比對照鄂粳雜1號長1天以上。
玉米:設低山平原組和二高山組,對照品種分別為華玉4號和鄂玉10號。
大豆:設春大豆組和夏大豆組。春大豆的對照品種為中豆29(CK1)和鄂豆4號(CK2),夏大豆的對照品種為中豆8號。春大豆于3月底至4月初播種,要求參試品種能在7月25日前收獲;夏大豆于5月底至6月初播種,要求參試品種能在10月5日以前收獲。
西瓜:設有籽組和無籽組。有籽組的對照品種為鄂西瓜13,無籽組的對照品種為鄂西瓜11。
其他作物均不分設組別。小麥的對照品種為鄭麥9023,油菜的對照品種為中油雜2號,棉花的對照品種為鄂雜棉10號F1,花生的對照品種為中花6號,馬鈴薯的對照品種為Mira(CK1)和鄂馬鈴薯3號(CK2)。
4、試驗供種
①試驗用種一律由品種的第一選育人直接提供,并對品種的真實性負責。送種時,同時提供種子產地檢疫證書。逾期未送種子的,視同放棄品種的參試資格。
②試驗不得提供南繁種子,各類作物的種子均不得作包衣等處理,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參試資格。試驗種子的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標準,不達標的品種,將對其試驗結果作報廢處理,并按規定對品種的申請單位進行處罰。
③ 品種篩選試驗的種子(水稻、棉花、玉米、油菜除外),由申報單位在試驗方案規定的時間內寄(送)到各試點。區域試驗、引種試驗的種子(馬鈴薯除外),均直接提供給湖北省種子管理站,由我站統一編號后發放到試點。申報單位供種的數量和時間要求如下:
水稻區試常規品種12.5公斤,雜交品種6.5公斤;篩選試驗常規品種6.5公斤,雜交品種3.5公斤。早稻于2月10日前、中稻和晚稻于3月15日前供種;玉米品種11.5公斤,于3月10日前供種;棉花常規品種20.5公斤,雜交品種15.5公斤,篩選試驗3.5公斤,于3月15日前供種;油菜品種5.5公斤,篩選試驗1公斤,于8月15日前供種;小麥品種15.5公斤,于9月10日前供種;西瓜品種5500粒以上,于1月30日前供種。
④ 區域試驗、引種試驗所供試驗用種,包含用于品種真實性鑒定檢測的種子,樣品由我站封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