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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11150000MB1898430G/2025-00819 |
主題分類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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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技術推廣中心 |
文 號 |
內農牧技種發〔2025〕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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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2-17 |
公文時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小麥品種試驗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農牧(農業)技術推廣(發展)中心、巴彥淖爾市現代農牧事業發展中心、包頭市農牧科學技術研究所、烏蘭察布市種業工作站、小麥品種試驗主持單位及承試單位:
為客觀、科學、公正的鑒定參試新品種的綜合性狀和抗性表現,篩選適宜我區不同生態區種植的品種,加快我區小麥品種的更新換代,2025年1月10日,我中心組織召開了2024年度自治區小麥品種試驗總結會。根據《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有關規定及會議結論,制定了《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小麥品種試驗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按實施方案要求認真組織落實,確保品種試驗順利開展。
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小麥品種試驗實施方案
一、試驗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有關規定,客觀、科學、公正地鑒定評價參試新品種的豐產性、穩產性、適應性、抗逆性、品質及其他重要特征特性表現,為我區小麥品種審定提供科學依據。
二、試驗組別
開展旱作組和水地組普通小麥試驗,旱作組對照為克春4號,水地組對照為農麥2號。
三、承試單位和參試品種
本年度參試品種28個(不含對照,對照品種2個),承試單位16個。安排試驗共4組,32點次。其中,區域試驗2組,16點次,參試品種24個;生產試驗2組,16點次,參試品種4個(包含1個區生同步品種)。詳見表1~4。
四、試驗設計
區域試驗:2次重復,隨機區組排列,小區面積15m2,小區形狀長方形。收獲時去邊行,以實收產量折合為15m2的小區產量。試驗地四周設保護行四行以上,保護行品種為對照品種或非參試品種。觀察走道主道0.5~0.8m,每個小區地頭插標簽。
生產試驗:試驗品種采用隨機區組排列,不設重復。小區面積300m2,觀察走道0.5~0.8m寬,每個小區地頭設置標簽。
試驗應在同一田塊進行。如因品種多、田塊面積小等原因確需在兩塊田或兩塊田以上進行的,則每一田塊均需設置對照品種,試驗品種與同一田塊對照品種比較。
五、試驗種子數量和要求
(一)種子數量
(1)供種量:
各參試單位除需提供試驗用種外,參加一年區試和二年區試的品種需提供檢測/鑒定用種,參加生產試驗的品種提供標準樣品留樣。
旱作組:各參試單位務必于3月25日前將種子郵寄至試驗主持單位。其中,區域試驗供種量=每試點每品種2kg+抗性鑒定0.6kg+DNA檢測0.15kg+轉基因檢測0.5kg,生產試驗供種量=每試點每品種15kg+標準樣品2.5kg。參試單位不自行分裝,由主持人接收后進行分裝,郵寄至各試驗承擔單位(表1)、檢測/鑒定單位(表5)和組織單位。寄種時包裝要扎實,包裝外要有品種標簽,標明品種名稱、聯系方式等。
水地組:各參試單位務必于2月20日前將種子郵寄至試驗主持單位。其中,區域試驗供種量=每試點每品種1.5kg+抗性鑒定1kg+DNA檢測0.15kg+轉基因檢測0.5kg,生產試驗供種量=每試點每品種供種15kg+標準樣品2.5kg。參試單位不自行分裝,由主持人接收后進行分裝,郵寄至各試驗承擔單位(表2)、檢測/鑒定單位(表5)和組織單位。寄種時包裝要扎實,包裝外要有品種標簽,標明品種名稱、聯系方式等。
(二)供種要求
1.試驗種子必須達到GB4404.1-2008中所規定的小麥良種標準,不得包衣。參試單位要提供試驗種子發芽率、千粒重、凈度等質量指標,寄種時包裝要扎實,每品種單獨包裝,包裝外要有標簽,標明品種名稱、聯系方式及參試組別,附寄品種說明。
2.如因供種量不足、供種時間超期、種子質量不合格、未標明規定事項,造成不能正常參加試驗或影響試驗結果的,責任由供種單位自負。
3.種子查驗:各承試點按品種試驗方案受理參試單位種子,非參試品種不得參加試驗。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到要及時通報主持單位和供種單位。收到試驗種子后應及時對品種名稱、種子數量和種子質量進行檢查核對,發現問題及時與主持單位和供種單位聯系。
六、田間管理
(一)選地要求:承試單位要選擇地勢平坦、茬口一致、土壤肥力均勻、易于觀察及管理的具有代表性的地塊,避免人為影響和害蟲、鼠、雀、牲畜危害,以確保試驗順利進行。
(二)播種方式及播期:各組播種方式應采用當地習慣的播種方式,栽培密度按各品種參試單位提供的建議密度進行概率統計,選擇概率較大的播種密度。播種采取各試點當地最適宜的播期。
(三)試驗管理要求:試驗播種、施肥及各項管理措施要及時一致。試驗田水肥水平與當地生產水平相當,田間管理略高于當地生產水平。每一項田間管理和測定要在同一天內完成。
七、檢測與鑒定
(一)參加一年和二年區域試驗的品種,由組織單位統一開展抗性鑒定、DNA指紋檢測、轉基因檢測和品質分析。
抗性鑒定、DNA指紋檢測和轉基因檢測由主持人統一分裝,隨機密碼編號后郵寄至指定檢測單位。品質分析在作物收獲期,隨機選取2個試驗點各取樣1kg,由主持人混樣后,隨機密碼編號郵寄至指定品質分析單位。
(二)DUS測試
各參試單位應委托農業農村部植物新品種測試中心開展DUS測試,委托DUS測試在線申請系統:
//202.127.42.202/testsys/system/login。
八、調查記載與收獲
(一)田間調查人員要固定專人,由經過培訓的持有田間試驗技術證書或者長期承擔小麥品種試驗的技術人員擔任。整個生育期間要按照統一的調查項目、標準、方法進行逐項調查記載,做到及時、準確、完整。
(二)試驗記載人員和試驗管理人員實行簽字制度。要根據試驗方案做好試驗設計、種植管理、項目記載、統計分析等工作,形成試驗報告。試驗報告要由二名技術人員共同完成,并簽署二人姓名,報告由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出。
(三)田間調查每區隨機取10個點,每點6株,共計60株進行分析,取其平均值;考種隨機取樣選5個點,每點面積0.2~0.3m2,5點樣株數混合,隨機考種20株。
(四)試驗品種對主要病害的耐病、感病可通過田間植株病情指數調查,耐旱情況根據植株萎蔫情況評價。
九、試驗總結
(一)試驗結束后,水地組、旱作組各試點在11月15日前將《內蒙古自治區小麥品種田間觀察記載表》分別上報試驗主持單位和試驗組織單位。
(二)參試品種在試驗點增減產幅度達20%時,試點負責人必須向試驗組織單位書面報告增減產原因:涉及氣象原因的,須提供當地氣象部門提供的相關氣象數據。不能說明原因的,該點數據不予匯總;測產前,試點田間調查與管理人員發現參試品種增減產幅度可能達到30%時,須邀請轄區市級農牧技術推廣中心品種管理科負責人共同測產,簽署測產報告并上報試驗組織單位,否則該數據在匯總時不被采信。由于人為或災情影響試驗結果的準確性而報廢的試驗,于報廢后15天內以函件的形式向試驗主持單位和試驗組織單位通報情況。
(三)試驗結束后,主持單位應及時匯總試驗結果。
十、試驗組織與主持單位聯系方式
(一)試驗組織單位
單位名稱: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技術推廣中心;聯系人:孫宇燕;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呼倫北路13號;郵編:010010;聯系電話:0471-6285043 ;郵箱:nmgzyfzc@126.com
(二)試驗主持單位
1.旱作組
主持單位:呼倫貝爾市農牧技術推廣中心;聯系人:郭志剛;通訊地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河東勝利大街3號;郵編:021008;聯系電話:13947059669;E-mail:382802455@qq.com
2.水地組
主持單位: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科學院作物科學研究所;聯系人:葉君;通訊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君路22號;郵編:010031;聯系電話:18247136936;E-mail:yejun66@126.com
十一、試驗監督與管理
(一)試驗期間,試驗組織單位和主持單位將組織專家進行檢查,指導各承試點開展試驗和管理工作。
(二)承擔品種試驗的機構,未經試驗組織單位許可,不能擅自擴散、繁殖、扣留試驗材料,不得從事非品種試驗的活動。
(三)承擔品種試驗的機構,不得擅自擴散、繁殖、扣留試驗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四)試點連續兩年出現參試品種增減產幅度達30%的極端值,并不能按要求說明原因的,取消該試點。
十二、試驗檔案管理
試驗單位應該按照要求建立完整的試驗檔案,檔案填寫應真實、科學、公正,不得私自涂改。調查檔案要妥善保管,接受組織單位和主持單位的檢查。試驗結束后,原始數據檔案應保存三年以上。
試驗監督電話:0471—628504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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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技術推廣中心
2025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