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受理2025年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參試申請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有關規定,現就2025年我區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
一、作物種類
玉米、小麥、水稻、大豆
二、參試品種要求
1.參試品種應為人工選育或發現并經過改良;與現有品種有明顯區別;形態特征和生物學特性一致;遺傳性狀穩定。
2.品種名稱要符合《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農業部令2012年第2號)的要求。申請者應登錄中國種業大數據平臺通過農業植物品種名稱檢索系統(//202.127.42.178:4000/)進行查詢。
3.已在我區完成同一生態類型區2年以上且每年試驗不少于5個點的品種比較試驗,試驗點應具有生態類型代表性,均勻分布且不在同一個縣級行政區域內。
4.種子數量能夠滿足品種試驗(試驗用種量以實施方案為準)和標準樣品留存。
三、申報材料
1.內蒙古自治區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申請表(附件 1);
2.品種選育報告(附件 2 );
3.品種比較試驗報告(附件 3 );
4.非轉基因品種承諾書(附件4 );
5.申請單位與選育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選育單位出具的同意說明。
四、申報要求
1.申請者同時以兩種方式提交申請:A.登錄內蒙古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系統(//150.223.32.185:8081/index.html#/login)提交電子申請;B.申報材料蓋章紙質版一份,郵寄至自治區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2.同一申請單位同組別(附件5)參試品種原則上不得超過1個。高淀粉、高油等特殊類型品種應在品種名稱后注明。品種名稱、申請者等信息在品種審定時不得隨意變更,有關內容應符合填報要求(附件6)。
3.聯合體試驗應嚴格控制參試數量,參試品種除提供要求的申請材料外,還需附聯合體書面合作協議,由牽頭單位統一郵寄;自主試驗需按照統一要求進行申報。
五、其他
1.本通知下發之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受理日期截止到2025年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2.自行開展品種試驗的單位應當在2025年3月20日前上報試驗方案,經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3.其他未盡事宜參照《關于受理2024年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參試申請的通知》(內農品審辦字〔2023〕5號)。
六、聯系方式
單位:內蒙古自治區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呼倫北路13號
郵編:010010
聯系人及電話:李 欣 張鵬宇 0471-6285043/6286603
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申請表
2.品種選育報告模板
3.品種比較試驗要求
4.非轉基因品種承諾書
5. 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農作物品種試驗擬開設組別
6.相關填報要求
內蒙古自治區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