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關于提交審定品種標準樣品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依據《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為規范我區主要農作物審定品種標準樣品管理,現就提交審定品種標準樣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交樣品時間
(一)2023年以前通過廣西審定的主要農作物品種,至今未向國家庫提供合格標準樣品的申請者,須在2025年1月25日前提交標準樣品。
(二)2024年通過廣西審定的品種標準樣品須在2025年5月31日前提交。
對于逾期未提交標準樣品的品種將按照《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有關規定嚴格進行處理。
二、數量、質量及包裝要求
(一)數量。申請者負責將標準樣品一式兩份包裝好,每份樣品凈重量要求:玉米、大豆不少于1500克,水稻不少于1000克。
(二)質量。芽率達85%以上,不得進行包衣和其它藥物處理。
(三)包裝。每份標準樣品種子分別用尼龍網袋包裝,要結實牢固,要防散、防混雜、防潮。包裝物外要標示該品種相關信息,每一包裝袋內請務必放入四張種子標簽。標簽標明:作物種類、品種名稱、審定編號、父母本名稱、選育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選育單位公章。種子標簽將作為原始憑證物,將與種子包裝在一起進行長期保存以備核查。
三、標樣的寄送和接收
申請者要按時將標準樣品、真實性承諾書及標樣清單一式2份送至廣西壯族自治區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地址:南寧市七星路13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七星辦公區2號樓604室,聯系人:羅揚浪,電話:13977182053)。
四、其他
2024年完成試驗程序的品種并從2025年起申請試驗的品種,申請者如未按照《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規定提供試驗種子,供自治區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留取標準樣品的,視為撤回申請。
附件:1. 標準樣品品種真實性承諾書
2. 送交標準樣品清單
3. 標簽標注內容
4. 2023年前通過廣西審定未向國家庫提供合格標準樣的水稻品種清單
5. 2023年前通過廣西審定未向國家庫提供合格標準樣的玉米品種清單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