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有關規定,經第六十二次河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主任委員會議審核,決定撤銷審定16個玉米品種、12個棉花品種、6個稻品種。現予公告。
撤銷審定的品種,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生產、廣告,自本公告發布一個生產周期后停止推廣、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