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 《山東省玉米、稻品種審定標準(2022年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山東省玉米品種審定標準
(征求意見稿)
1 基本條件
1.1抗病性
1.1.1普通玉米品種
夏玉米:小斑病、莖腐病、穗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未達到高感。
春玉米:大斑病、莖腐病和穗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未達到高感,粗縮病田間自然發病未達到高感或不高于對照。
除達到上述要求外,還應對以下病害進行鑒定。
夏玉米:彎孢葉斑病、瘤黑粉病、褐斑病、南方銹病。
春玉米:小斑病、彎孢葉斑病、瘤黑粉病、褐斑病、粗縮病、南方銹病。
1.1.2特殊類型玉米品種
1.1.2.1糯質(干籽粒)、高直鏈淀粉、高油、優質蛋白玉米品種
抗病要求參照普通玉米品種。
1.1.2.2青貯玉米品種
大斑病(春)、小斑病(夏)、莖腐病、彎孢葉斑病、南方銹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未達到高感,其它葉斑病田間自然發病未達到高感。
除達到上述要求外,還應鑒定瘤黑粉病。
1.1.2.3鮮食玉米品種
大斑病(春)、小斑病(夏)、瘤黑粉病、絲黑穗病、矮花葉病、田間自然發病未達到高感。
除達到上述要求外,還應鑒定大斑病(春)、小斑病(夏)、瘤黑粉病、絲黑穗病、矮花葉病。
1.1.2.4爆裂玉米品種
大斑病(春)、小斑病(夏)、莖腐病、穗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未達到高感。
除達到上述要求外,還應鑒定絲黑穗病、瘤黑粉病。
1.2抗倒伏性
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8.0%,且倒伏倒折率之和≥10.0%的試驗點比率不超過20.0%。
1.3 生育期
每年區域試驗生育期平均比對照品種不長于1.0天或收獲時的水分不高于對照。
1.4品質
普通玉米品種籽粒容重≥720克/升。粗淀粉含量(干基)≥69.0%,粗蛋白含量(干基)≥8.00%,粗脂肪含量(干基)≥3.0%;或三者含量之和不低于80.0%。
1.5真實性和差異性(SSR分子標記檢測)
同一品種年際間應表現一致,不同試驗組別、不同試驗渠道中DNA指紋檢測差異位點數應當<2個。
申請審定品種應當與已知品種DNA指紋檢測差異位點數≥4個;申請審定品種與已知品種DNA指紋檢測差異位點數=3個的,申請者需出具與疑似品種具有重要農藝性狀差異的DUS鑒定報告。
2 分類品種條件
總體分為普通玉米(高產穩產、綠色)、特殊類型玉米[糯質(干籽粒)、高直鏈淀粉、高油、優質蛋白、青貯、鮮食、爆裂等]兩大類品種。
2.1普通玉米品種
2.1.1高產穩產品種
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5.0%,且每年增產≥3.0%,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增產≥2.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點比率≥60.0%。
其中,粗蛋白(干基)含量≥12.0%或粗淀粉(干基)含量≥75.0%的品種,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增產≥3.0%,且每年增產≥1.0%,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增產≥1.0%,且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點比率≥60.0%。
2.1.2綠色品種
僅限于普通玉米品種類型。
2.1.2.1抗病品種
大斑病(春)、小斑病(夏)、莖腐病、穗腐病、南方銹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病害抗性均達到中抗及以上,其它病害抗性與對照相當。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0.0%,且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的試驗點比例≥60.0%。
2.1.2.2籽粒機收品種
適收期籽粒含水量≤28.0%,且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籽粒含水量達標的試驗點占全部試驗點比率≥60.0%。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倒伏倒折率之和≤5.0%,且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抗倒性達標的試驗點占全部試驗點比率≥70.0%。每年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產量比同類型對照增產≥3.0%,且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點比率≥50.0%。
2.2特殊類型玉米品種
2.2.1糯質(干籽粒)、高直鏈淀粉、高油、優質蛋白玉米品種
產量: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5.0%,且每年增產≥3.0%,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增產≥2.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點比率≥60.0%。
抗倒性: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品質:糯質(干籽粒):支鏈淀粉(干基)占粗淀粉總量比率≥98.0%;高直鏈淀粉玉米:直鏈淀粉(干基)占粗淀粉總量比率≥50.0%;高油玉米:粗脂肪(干基)含量≥7.5%;優質蛋白玉米:蛋白質(干基)含量≥8.00%,賴氨酸(干基)含量≥0.40%。
2.2.2青貯玉米品種
生物產量(干重):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5.0%,且每年增產≥3.0%,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增產≥2.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點比率≥60.0%。
適收期:以本省大面積推廣的青貯玉米品種為對照,適收期與對照相當(籽粒乳線位置應≥1/2)。
品質:整株粗蛋白含量≥7.00%,中性洗滌纖維含量≤40.0%,酸性洗滌纖維含量≤23.0%,淀粉含量≥30.0%。
持綠性:適收期全株保持綠色的葉片所占比率≥70.0%。
抗倒性: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倒伏倒折率之和平均≤8.0%,且倒伏倒折率之和≥10.0%的試點比率≤20.0%;或每年倒伏倒折率之和平均不高于對照。
2.2.3鮮食玉米品種
產量(鮮穗):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5.0%,且每年增產≥3.0%,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增產≥2.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點比率≥60.0%;品質指標優于對照的品種,產量不低于對照。
品質:外觀品質和蒸煮品質評分≥85.0,且不低于對照。
鮮食甜玉米:鮮樣品可溶性總糖含量≥8.0%;鮮食糯玉米、甜加糯玉米:支鏈淀粉(干基)占粗淀粉總量比率≥97.0%。
抗倒伏性: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2.2.4爆裂玉米
產量:產量不低于對照。
品質:膨化倍數≥25.0%,爆花率≥95.0%。
抗倒性: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3 其它規定
3.1經專業委員會田間現場考察,有明顯缺陷的品種可直接淘汰。
3.2試驗對照由山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確定。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山東省水稻品種審定標準
(征求意見稿)
1 基本條件
1.1抗病性
品種稻瘟病綜合抗性指數≤4.5,穗瘟損失率最高級≤5級。條紋葉枯病抗性最高級≤5級。
1.2生育期
不超過安全生產和耕作制度允許范圍。中晚熟組品種全生育期不長于對照品種3.0天;機插秧組品種全生育期不長于對照品種5.0天;中早熟組品種全生育期不超過150天,且不長于對照品種3.0天。
1.3品質
普通粳稻品種品質不低于《食用稻品種品質》(NY/T 593-2013)標準三級;直鏈淀粉(干基)7%~13%的品種,除透明度外的其它各項品質指標達到三級。
1.4結實率
品種結實率≥70%的試驗點占總試驗點比率≥80%。
1.5抗倒性
倒伏程度≥3級且倒伏面積≥30.0%的試驗點比率≤30%。
1.6真實性和特異性(SSR分子標記檢測)
同一品種年際間應表現一致,不同試驗組別、不同試驗渠道中DNA指紋檢測差異位點數應當<2個。
申請審定品種應當與已知品種DNA指紋檢測差異位點數≥3個;申請審定品種與已知品種DNA指紋檢測差異位點數=2個的,申請者需出具重要農藝性狀差異的田間小區種植鑒定報告。
2 分類品種條件
2.1高產穩產品種
審定品種與對照品種同為常規稻或雜交稻,品質與對照品種同等級或高于對照品種,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4.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點比率≥65%。
審定品種比對照品質等級差,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增產≥5.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試驗點比率≥75%。
生育期比對照品種早熟3.0天產量指標降低1個百分點,在此基礎上每早熟2.0天產量指標降低1個百分點,最高降低4個百分點;生育期比對照品種晚熟2.0天產量指標提高1個百分點,晚熟3.0天產量指標提高2個百分點。
常規稻作對照品種的雜交稻品種,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照第一款,比對照品種增產幅度相應增加10個百分點。
2.2綠色優質品種
2.2.1抗病品種
稻瘟病、條紋葉枯病抗性達到抗(R)及以上。
稻瘟病達到抗(R)及以上,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比對照增產≥0.0%。
2.2.2優質品種
品質達到《食用稻品種品質》(NY/T 593-2013)標準二級,當年產量不低于對照;品質達到一級,當年產量比對照減產≤5.0%。
2.2.3優質抗病品種:
稻瘟病抗性達到中抗(MR)及以上,品質達到農業行業標準二級,且抗性和品質均優于對照的品種,當年產量比對照減產≤5.0%;稻瘟病抗性達到中抗及以上,品質達到農業行業標準一級,且抗性和品質均優于對照的品種,當年產量比對照減產≤7.0%。生產試驗不低于品質最差年份的產量指標。
2.3特殊類型品種
2.3.1糯稻品種:支鏈淀粉含量≥98%,除堊白度、透明度外,其余指標同高產穩產品種。
2.3.2香稻品種:除有香味外,其余指標參照高產穩產品種和綠色優質品種。
2.3.3有色稻品種:糙米為紅、紫、黑等有顏色的水稻品種,各項指標參照高產穩產品種和綠色優質品種。
2.3.4耐鹽(堿)品種:可以在鹽(堿)濃度0.3%以上的鹽堿地生長,且畝產達到400公斤以上的品種。
2.3.5節水抗旱品種:抗旱級別達到中抗及以上,且畝產達到400公斤以上的品種。
3其他規定
3.1經專業委員會田間現場考察,有明顯缺陷的品種可直接淘汰。
3.2試驗對照由山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確定。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