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排2021年粵北單季稻品種表證試驗的通知
粵農技推〔2021〕7號
各申請(供種)單位、承試單位:
經審核,安排參加2021年粵北單季稻品種表證試驗的品種共15個(不含對照種)(附件1)。為做好試驗種子寄送工作,保證試驗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承試單位
韶關市農業科技推廣中心,南雄、樂昌和連山縣(市)農科所(附件2)。
二、供種時間
申請(供種)單位于2021年4月20日前將規定數量的試驗種子提供給各承試單位。
三、供種數量
參試品種和對照種每試點0.25公斤。
四、供種要求
提供試驗用種子應無包衣、無檢疫性病蟲害,達到國家原種或一級良種標準。包裝袋有明顯的內、外標簽。外標簽及郵件包裹單上注明品種名稱。內標簽注明申請單位、品種名稱、試驗組別等內容。
凡種子質量未達到規定標準,或數量不足,或未及時供種者,視為自動放棄試驗。
五、試驗要求
(一)接種要求。各承試單位收到試驗種子后應及時對品種名稱、種子數量和種子質量進行核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二)田間設計。試驗品種隨機排列,不分組別,不設重復,小區面積0.03畝,產量不做方差分析。
六、栽培管理
(一)播種。按當地正常生產季節適時播種,所有品種同期播種。按當地大田生產習慣確定合適播種量。種子催芽前應作消毒處理。
(二)移栽。試驗采用播種移栽方式。所有品種同期移栽。按當地大田生產習慣確定合適株行距和每穴苗數。
(三)保護行設置。所有試驗田四周應設置保護行。保護行不少于4行,種植對應小區品種。小區間、小區與保護行間間距不大于33.3厘米(1尺)。
(四)病蟲防治。試驗防蟲不防病。
(五)其它要求。按《廣東省農作物品種試驗辦法》執行。
七、調查記載和結果報送
(一)記載表格。試驗調查記載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農作物品種試驗辦法》規定執行。填寫試驗結果記載表(附件3)時不得改變其內容和格式,電子文本務請用excel電子表格,并按本方案中的品種順序填寫,以便進行數據匯總分析。試驗結果記載表及電子文本于10月1日前報送我站。
(二)試驗總結。按《廣東省農作物品種試驗辦法》要求編寫,于10月30日前報送。總結一式二份,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后報送我站,同時發送電子文本至我站區試郵箱。
(三)典型照片。各承試單位于試驗品種分蘗盛期、齊穗期和黃熟期三個時期拍攝典型照片,以電子郵件形式發至我站區試郵箱。
(四)其它要求。各承試單位不得向非指定單位報送任何試驗數據或其它相關材料。
八、其它事宜
因故不參加試驗的,請說明原因并及時書面通知我站。
聯系人:熊 婷 020-87051861
周繼勇 020-87051802
傳 真:020-87051861
通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洞柯木塱南路28-30號
郵政編碼:510520
電子郵箱:nytnzw20080110@126.com
附件:1.參試品種
2.承擔試驗單位名單
3.試驗結果記載表
廣東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
2021年3月18日
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