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1年天津市水稻品種試驗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的有關規定,為篩選適宜天津地區種植的水稻新品種,加快水稻新品種試驗、示范、審定和推廣的步伐,我中心2021年繼續開展水稻品種試驗,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方案認真執行。執行過程中的有關情況,請與我中心種子技術服務部聯系。
聯系人:劉文政
聯系電話:022-28450801
電子郵箱:snyzxzhbzhjb@tj.gov.cn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2021年天津市水稻品種試驗方案
一、試驗目的:
鑒定評價新品種的豐產性、穩產性、適應性、抗逆性,為我市水稻品種審定和布局提供科學依據。根據《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年度天津市水稻品種試驗方案。
二、試驗設置:
春稻組:區域試驗參試品種16個(含對照),生產試驗參試品種3個(含對照),對照品種為津原E28。
優質春稻組:區域試驗參試品種10個(含對照),生產試驗參試品種3個(含對照),對照品種為津原E28。
麥茬稻組:區域試驗參試品種15個(含對照),對照品種為津原85。
特用稻組:區域試驗參試品種12個,生產試驗參試品種3個,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均不設對照品種。
以上各組別的參試品種及承試單位,詳見附表1-8。
三、試驗設計與管理:
(一)試驗田選擇
應選擇肥力水平中等偏上、排灌方便、形狀規正、大小合適、肥力均勻的田塊。試驗田前作應經過勻地種植,秧田不作當季試驗田。
(二)試驗設計
春稻組、優質春稻組和麥茬稻組:區域試驗采用隨機區組設計,3次重復,小區長方形,長:寬 =2:1~3:1,小區面積13.34m²(0.02畝);生產試驗采用大區隨機排列,不設重復,大區面積不小于333m²(0.5 畝);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同一試驗組應在同一田塊進行。
特用稻組:區域試驗采用小區隨機排列,不設重復,小區面積24平方米;生產試驗采用大區隨機排列,不設重復,大區面積不小于333m²(0.5 畝)。同一試驗組應在同一田塊進行。
(三)試驗管理
1.播種:種子播種前應進行消毒處理,均采用薄膜育秧,畝播種量60公斤。春稻組、優質春稻組播種期在4月15日左右;麥茬稻組播種期在5月20日左右;特用稻組播種期根據品種類型按春稻或麥茬稻播種;同組所有品種同期播種。
2.移栽:春稻組、優質春稻組、麥茬稻組和特用稻組,區域試驗密度采取30cm×20cm(9寸×6寸)插秧,生產試驗育種者有要求的按育種者要求,無要求同區域試驗密度相同。試驗四周均設保護行,保護行不少于3行,種植對應小區(大區)品種。
3.其他要求:(1)施肥水平中等偏上,切忌偏高或偏低;(2)不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3)及時防蟲;(4)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鳥、鼠、禽、畜等對試驗的危害,以保證試驗的安全有效;(5)其他栽培管理措施按當地大田生產習慣。
四、觀察記載及結果報送:
(一)觀察記載:各承試單位務必專人負責試驗,確保試驗過程和試驗結果的科學性、準確性、真實性和公正性,并及時填報試驗田間記載表和試驗結果記載表。試驗結果記載表的表1、2、3務必用excel電子表格,按試驗方案中的品種順序填寫,以便進行數據匯總分析。
(二)田間照相:各試點在水稻緩秧期和乳熟期對試驗田進行照相(包括:試驗田全景及每品種單獨小區照片),照片及時發送至:snyzxzhbzhjb@tj.gov.cn。
(三)各承試單位須在十一月底前將完整的試驗總結及田間記載原始記錄表交至試驗主持單位,并發送電子版至:snyzxzhbzhjb@tj.gov.cn。
五、供種須知:
(一)供種時間及郵寄方式
1.所有組別參試種子,各供種單位務必在3月26前寄到各承試單位。郵寄試驗種子一律要求采用直接送達的“特快專遞”方式,不得采用“郵寄包裹”、“物流包裹”等方式,否則不予收取。未按照規定時間、數量、方式寄送種子的品種取消試驗。
2.供種單位、承擔單位應及時與試驗負責人溝通種子供應及接收情況。
(二)供種量
供種單位向主持、承試單位提供品種參加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的供種量,詳見附表8。試驗對照品種由天津市優質農產品開發示范中心提供。
(三)供種要求
各參試單位務必確保品種真實和種子質量,發芽率和純度不達標不得參試;并要求寄種時包裝扎實,包內外有品種標簽,注明千粒重和種子發芽率。
六、試驗相關鑒定、檢測:
(一)抗病性鑒定
所有參試品種統一進行抗病性鑒定,抗病鑒定用種從試驗用種中取樣。特用稻組品種稻瘟病綜合抗性指數≤5,穗瘟損失率最高級≤5級,且稻瘟病抗性(稻瘟損失率最高級)不低于相對應的春稻組、麥茬稻組對照。品種的條紋葉枯病抗性最高級≤5級。
注:如果有參試品種出現病害一票否決的鑒定結果,(稻瘟病綜合抗性指數>5.0、穗瘟損失率最高級>5級、條紋葉枯病抗性最高級>5級)鑒定單位應當在記載的第二天將鑒定結果報給試驗主持單位,同時保留圖片等數據資料;種子技術服務部將組織審定委員會委員與相應品種的育種者現場確認鑒定結果。
(二)米質檢測
參加區試的品種采用兩點取樣、單獨分析、綜合評價。樣品由天津市優質農產品開發示范中心(原種場)和天津市水稻所分別提供。供樣要求:黃熟時及時收獲,手工輕搓脫粒,自然適溫晾曬,不爆曬,確保樣品谷黃熟飽滿、無病蟲害、無穗發芽、無霉變,粳型谷樣含水量14~15%。樣品量每品種0.5公斤,于11月20日前寄給檢測單位,郵寄時采用防水防漏安全包裝,包裹外請注明“天津區試樣品”。
(三)DNA指紋鑒定
所有參試品種統一進行DNA指紋鑒定,DNA指紋鑒定用種從試驗用種中取樣。
(四)轉基因檢測
參加第一年區試的品種統一進行轉基因檢測,轉基因檢測用種從試驗用種中取樣。
(五)DUS測試
審定會前需提交DUS測試報告或植物新品種權保護證書復印件。申請者自主開展DUS測試的,在播種前30日內,將DUS測試試驗方案和報備表一并報種子技術服務部。我部將對測試過程進行監督檢查,未按時提供測試方案和報備表的,測試結果不予承認。
七、其它事項:
(一)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均不得自行加入其它品種。
(二)各承試單位收到試驗種子后應及時對種子數量和種子質量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與試驗負責人聯系解決。
(三)所有參加試驗的品種進行備份留樣保存,留樣種子從試驗用種中取樣。
(四)種子技術服務部從參加區試第二年試驗的品種中留取標準樣品種子(雜交種親本樣品審定通過后再提交)。
(五)為確保試驗正常開展,除試驗開放日之外,參試單位未經允許不得前往參觀各試驗點,不得向試驗點查詢品種表現和索取試驗結果。
(六)試驗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造成試驗報廢的,請于災害發生當日電告,3日內將原因、受災程度及照片函告種子技術服務部。
附表:
表1.2021年天津市春稻區域試驗品種一覽表
表2.2021年天津市春稻生產試驗品種一覽表
表3.2021年天津市麥茬稻區域試驗品種一覽表
表4.2021年天津市優質春稻區域試驗品種一覽表
表5.2021年天津市優質春稻生產試驗品種一覽表
表6.2021年天津市特用稻區域試驗品種一覽表
表7.2021年天津市特用稻生產試驗品種一覽表
表8.2021年天津市春稻、麥茬稻及優質春稻試驗主持、承試單位一覽表
表9.申請者自主開展品種DUS測試方案報備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