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主要農作物品種參試的通知
內農種站品管發﹝2021﹞37號
各有關品種選育單位、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有關規定,現就2021年我區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物種類
玉米、小麥、水稻、大豆、棉花
二、參試品種條件
參試品種應具備以下條件:
1.人工選育或發現并經過改良;與現有品種有明顯區別;形態特征和生物學特性一致;遺傳性狀穩定。
2.具有符合《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的名稱。
3.已在我區完成同一生態類型區2年以上,且每年試驗不少于5個點(試驗點應具有生態類型代表性,均勻分布且不在同一個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品種比較試驗。
4.種子數量能夠滿足品種試驗(試驗用種量以實施方案為準)和標準樣品留存。
三、申請材料
申請參試的品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內蒙古自治區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申請表(附件2);
2.品種選育報告(附件3);
3.品種比較試驗要求(附件4);
4.非轉基因品種承諾書(附件5);
5.申請單位與選育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選育單位出具的同意說明。
四、申報要求
1.品種選育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品種選育者)每組試驗原則上申請一個參試品種。個人參試的,需提供其從事品種選育的佐證材料和在該參試品種選育中做出實質性貢獻的有關材料,必要時可以提供有關單位的證明材料。個人在簽章處加蓋個人印章。
2.鑒于參試品種多、試驗容量有限的實際情況,品種選育者應對申報的品種進行排序,將按照排序決定能否參試。
3.品種選育者承擔區內科研課題的,請附課題有關材料。
4.本通知下發之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受理日期截止到2021年1月15日,以書面申請材料郵到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5.自治區聯合體新參試的品種,應提供申請材料和聯合體書面合作協議,由牽頭單位統一將申請材料寄送到自治區種子管理站。
6.申請或選育單位為兩家(含)以上的,所有單位均需蓋章。
7.最終試驗開展情況(組別、對照品種等)以試驗實施方案為準。
8.對于符合自主試驗條件的,將征詢申請者意見轉為自主試驗,并由申請者提交試驗實施方案。
9.申請者提交書面申請材料一式一份,電子版發到指定郵箱。
五、聯系方式
大豆:傅曉華,郵箱:fxhfp@163.com;
玉米、小麥、水稻、棉花:崔曉紅,郵箱:nmgpzsy@163.com。
聯系電話:0471-6285043
地址:呼和浩特市呼倫北路13號
郵編:010010
附件:
內蒙古自治區種子管理站
2020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