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種子管理總站
關于印發2020年河北省水稻品種試驗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水稻品種試驗承擔及供種單位:
現將2020年河北省水稻品種試驗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認真做好有關工作,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本年度試驗任務。
河北省種子管理總站
2020年3月4日
2020年河北省水稻品種試驗實施方案
一、試驗目的
根據《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有關規定,鑒定評價參試水稻品種的豐產性、穩產性、適應性、抗逆性、品質及其它重要特征特性的表現,為河北省水稻品種審定提供科學依據,特制定本試驗實施方案。
二、試驗設置
(一)試點。承試單位6個,各試點均承擔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任務(見附件1)。
(二)組別。參試品種共計28個(不含對照,下同。見附件2)。普通組區域試驗品種13個,生產試驗品種3個,對照品種為墾育38;優質組區域試驗品種12個,生產試驗品種3個,對照品種為津原E28;特種組區域試驗品種3個,對照品種為冀糯1號。
三、試驗供種
(一)時間及方式。供種單位務必于3月15日之前以特快專遞方式將種子寄到河北省農林科學院濱海農業研究所(以下簡稱為省農科院濱海所,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區唐海鎮濱海大街東段,郵編:063200,聯系人:張啟星,電話:13703159679),由省農科院濱海所統一寄(送)到各承試單位。
(二)供種數量。第一年區域試驗品種供種量為8.5千克,第二年區域試驗品種供種量為9千克,生產試驗品種供種量為25千克。
(三)供種要求。各供種單位應及時供種,所提供種子為非包衣種子,并務必確保品種的真實和種子質量,寄種時包裝內外應當有醒目的品種標簽,注明品種名稱、參試組別、數量、千粒重和發芽率等,包裝扎實。
四、試驗設計與管理
(一)試驗田選擇。應選擇有當地稻土壤代表性、肥力水平中等偏上、排灌方便、形狀規正、大小合適、肥力均勻的田塊。試驗田前作應經過勻地種植,秧田不作當季試驗田。
(二)田間設計。區域試驗采用完全隨機區組設計,3次重復,小區長方形(長寬比為2:1~4:1),小區面積13.33平方米(0.02畝),四周設保護行(保護行種植對應的小區品種),同一試驗組應在同一田塊進行。生產試驗采用對比法排列,不設重復,大區面積不小于300平方米,全區收獲計產,周邊設保護行。
(三)播種和移栽。各承試單位應當采用殺滅惡苗病、干尖線蟲病的藥劑對參試種子進行浸種,無論區試還是生試,同組試驗所有品種同期播種、同期移栽,播量和每穴插秧苗數按當地生產習慣掌握。育苗移栽,不拋秧、不直播。
(四)栽培管理。管理措施與當地大田生產相同,施肥水平中等偏上,切忌偏高或偏低,保證品種潛力的充分發揮;嚴禁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及時防治病蟲害,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鳥、鼠、禽、畜等對試驗的危害,保證試驗的安全有效。
五、特性鑒定
鑒定、檢測樣品由省農科院濱海所在分種子時按檢測用種量分出,并寄往各指定鑒定、檢測單位;標準樣品在生產試驗階段抽樣,樣品寄送至省種子管理總站生產管理科。
抗病性鑒定、DNA指紋檢測、轉基因成分檢測、米質檢測費用由各參試單位承擔,于5月30日前,按照鑒定、檢測單位的收費標準繳納相關費用(請留存繳費依據,方便檢測單位核實)。因未按要求繳費導致缺少鑒定、檢測結果的,試驗數據不予匯總。(繳費附言請注明:“河北區試水稻參試品種名稱、××項目檢測費”)
(一)抗病性鑒定
鑒定對象:區域試驗品種
鑒定單位:天津市植物保護研究所
聯 系 人:楊秀榮,電話:022- 86433381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區津靜公路17公里處,郵編:300381
鑒 定 費:1000元/份
收款賬戶:天津市植物保護研究所
收款賬號:12001650472050001462
開 戶 行:建行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支行
(二)DNA指紋檢測
檢測對象:區域試驗品種
檢測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作物科學研究所
聯 系 人:王潔,電話:010-82108786 82105873
地 址:北京市中關村南大街12號,郵編:100081
檢 測 費:1000元/份
收款賬戶:中國農業科學院作物科學研究所
收款賬號:110060435018002634046
開 戶 行:交通銀行北京分行農科院支行
(三)轉基因成分檢測
檢測對象:區域試驗第二年品種
檢測單位:天津海世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聯 系 人:趙慶偉,電話:022-27950255
地 址:天津市西青區津靜公路17公里處,郵編:300384
檢 測 費:1500元/份
收款賬戶:天津海世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收款賬號:12001650472050000034
開 戶 行:建行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支行
(四)米質檢測
檢測對象:區域試驗品種(普通組第一年品種除外)
檢測單位:中國水稻研究所
聯 系 人:王曉瑩,電話:0571-63370354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水稻所路28號,郵編:311401
檢 測 費:600元/份(其中香稻米900元/份、黑米700元/份)
收款賬戶:中國水稻研究所
收款賬號:33001617235050004535
開 戶 行:建行浙江省分行富陽支行
(五)DUS測試
DUS測試由參試單位自主或根據試驗組別生態區域委托農業部授權的相應生態區域內的測試機構完成。申請者自主測試的,應于播種前30日內,將測試方案報省種子管理總站備案。
(六)蒸煮品質檢測
優質組、特種組品種試驗在收獲后適時進行蒸煮品嘗鑒定,委托省農科院濱海所組織實施。
六、試驗要求
(一)各承試單位收到試驗種子后,應按試驗方案及時對品種名稱、種子數量和質量進行核查,發現問題及時與省種子管理總站和有關供種單位聯系。妥善保管試驗種子,注意防潮濕、防鼠害、防混雜。為避免發生種植混亂,各承試單位在育秧、插秧過程中要留存田間種植圖。
(二)各承試單位應確定專人負責,嚴格按照方案中的參試品種安排試驗,不得自行增減品種。按照《河北省水稻品種區域試驗技術規程》要求,認真調查,逐項填寫試驗記載檔案,不得漏項、空項。省種子管理總站將對各試點記載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檢查,記載檔案應當打印,不得更改記載檔案表格樣式。各承試單位務必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將《水稻品種區域試驗結果記載表》電子版與紙質版報送省種子管理總站,紙質版需在首頁和騎縫處加蓋單位公章。
(三)米質檢測分析樣品由指定的試驗承擔單位(見附件1)提供,提供樣品試驗點應在試驗保護行中收取稻谷樣品,黃熟時及時收獲,手工輕搓脫粒,自然適溫晾曬,不暴曬,確保樣品谷黃熟飽滿、無病蟲害、無穗發芽、無霉變,于10月30日前將每品種0.6千克樣品寄至省種子管理總站。
(四)各承試單位若發現影響試驗準確性或有可能導致試驗報廢的有關情況,如出苗問題、災害性天氣等,應立即報告省種子管理總站,并于3日內將文字材料和電子照片報送至郵箱,以便核實、確認。
七、聯系方式
單 位:河北省種子管理總站
地 址:石家莊市長安區建華南大街103號
郵 編:050031
聯系人:品種管理科 劉林斌 電話:0311-85697870
生產管理科 馬元武 電話:0311-85697906
郵 箱:hbpinguan@163.com
附件:1.2020年河北省水稻品種試驗承試單位
2.2020年河北省水稻品種試驗參試品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