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撤消2017年玉米品種引種備案號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的相關規定:省級農業主管部門對國審品種不能實行省際間引種備案。現撤消以下三個國審玉米品種在新疆同一適宜生態區的引種備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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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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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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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定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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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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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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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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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科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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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審玉20156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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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玉(201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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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東亞種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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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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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單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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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審玉20166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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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玉(201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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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東亞種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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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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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爾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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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審玉20156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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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玉(201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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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米奇貝爾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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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予以公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種子管理總站
201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