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自行開展夏玉米早熟組和夏玉米4000株密度組玉米品種生產試驗的通知
冀品審辦發〔2018〕7號
有關品種選育單位(個人):
為真正確立企業市場主體地位,逐漸由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根據《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有關規定,經省品審辦研究決定,2018年夏玉米早熟組和夏玉米4000株密度組生產試驗由育種單位自行開展。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關要求
(一)請自行開展品種試驗的育種者(詳見附件1、2)按照《2018年河北省玉米品種生產試驗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制定試驗實施方案,并于播種前30日將實施方案報送省種子管理總站(育種者為單位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應當簽字并捺手印)。
(二)試驗點數量。夏播4000株密度組不少于15個、夏播早熟組不少于10個,所布試點中應當包含《2018年河北省玉米品種生產試驗實施方案》中指定的3個生產試驗點。
(三)自行開展生產試驗的育種單位(個人)請于5月10日前將參試品種標準樣品種子(包括抗病鑒定用種)、親本樣品、真實性承諾書(一式兩份)和品種標準樣品登記表(一式三份)等一并寄(送)至石家莊市農林科學研究院(地址詳見《2018年河北省玉米品種生產試驗實施方案》)。
(四)請自行開展生產試驗的育種單位(個人)務必于2018年11月25日前將《河北省玉米品種生產試驗記載檔案》、試驗數據匯總表和試驗總結報告電子版與紙質版同時報送省種子管理總站生產管理科,紙質版需在首頁和騎縫處加蓋單位公章(個人簽字捺手印)。逾期上報影響匯總審定的單位(個人),責任自負。
(五)抗病鑒定
所有完成兩年區域試驗的夏玉米生產試驗參試品種(附件1、2中備注“區二進入”的品種)均應進行抗病性鑒定,抗病鑒定用種由試驗主持單位統一提供。供種單位應于6月20日前,按照抗病鑒定單位的收費標準繳納相關費用。因未按要求繳費導致缺少抗病鑒定結果的,試驗數據不予匯總。
夏播玉米品種抗病鑒定單位:
河北省農林科學院植物保護研究所
地址:保定市東關大街437號,郵編:071000
聯系人:石潔,電話:13930861039
附言請注明:“河北生試×××品種抗病鑒定費”。
二、聯系方式
河北省種子管理總站生產管理科
聯系人:梁新棉 劉樹勛 鮑聰
地址:石家莊市建華南大街103號
郵編:050031,電話:0311-85697906
電子郵箱:hbshengchan@126.com
附件:1. 2018年河北省夏玉米早熟組生產試驗品種
2. 2018年河北省夏玉米4000株密度組生產試驗品種
河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