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主要農作物審定品種同一適宜生態區引種備案申報材料的通知
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有關規定,我區開展了同一適宜生態區主要農作物審定品種引種備案工作。為規范引種備案工作,確保引種備案工作穩步推進,現就申報材料做出如下要求:
一、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按《關于開展同一適宜生態區主要農作物審定品種引種備案工作的通知》(農種站品管發〔2016〕40號)要求整理提交。
二、抗病性試驗
抗病性鑒定試驗應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承擔,鑒定機構及檢測鑒定項目按照引種作物所對應的國家農作物品種試驗實施方案確定。抗病性鑒定報告應為近三年出具,要求申報材料必須附有一份原件。
本通知下發前已提交申報材料但未附有抗病性鑒定報告原件的,請有關單位在本通知下發之日起10天內將抗病性報告原件寄送到自治區種子管理站品種管理科,否則不予受理該品種的引種備案。
三、適應性試驗
適應性試驗不少于1年,試驗點不少于5個。試驗點布置應按照《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關于印發國家審定品種同一適宜生態區的通知》(國品審[2016]1號)有關類型區進行確定,均勻分布且不在同一個縣級行政區域內。因試驗點布置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該品種的引種備案。
四、申報材料存在造假行為的處理
對申報材料存在造假行為的,按照《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第五十條“申請者在申請品種審定過程中有欺騙、賄賂等不正當行為的,三年內不受理其申請”規定進行處理。
五、聯系方式
地址:呼和浩特市呼倫北路74號內蒙古自治區種子管理站品種管理科;郵編:010010;電話:0471-6285043;玉米聯系人:陳春梅,郵箱chenchunmei0224@126.com;大豆聯系人:傅曉華,郵箱fxhfp@163.com;水稻、小麥、棉花聯系人:李麗君,郵箱lilijunabcd@163.com。
內蒙古自治區種子管理站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