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關于做好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工作的通知
一、登記范圍和條件
凡農業部列入非主要農作物登記目錄的作物在推廣前應當登記,申請登記的品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人工選育或發現并經過改良;
2.具備特異性、一致性、穩定性;
3.具有符合《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的品種名稱。
申請登記具有植物新品種權的品種,還應當經過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
二、受理與審查
(一)省農業廳負責全省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工作。
(二)陜西省種子管理站受省農業廳委托,承擔糧食、油料、糖料、蔬菜、茶樹、熱帶作物等種類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的受理和日常工作。省果業局負責受理果樹類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申請和日常工作。
(三)省果業局、省種子管理站分別制定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受理審查流程,報省農業廳備案。
(四)受理單位受理登記申請及書面申請材料,審核網絡平臺提交的電子版材料,執行登記管理辦法。
三、申請登記及初審
(一)申請者在中國種業信息網(//www.seedchina.com.cn)全國種子管理綜合業務平臺的品種登記管理信息平臺上實名注冊,按照各作物品種登記指南要求填寫并上傳申請材料。
(二)申請者完成網上申請后,按照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辦法的要求向受理機關提交以下紙質材料(一式兩份):
1.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申請表(按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指南要求分作物提交);
2.品種特性、育種過程等的說明材料(包含品種適應性、品質分析、抗病性鑒定、轉基因成分檢測等報告);
3.特異性、一致性、穩定性測試報告;
4.種子、植株及果實等實物彩色照片;
5.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材料;
6.品種和申請材料合法性、真實性承諾書。
(三)《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辦法》實施前已審定或者已銷售種植的品種,申請者按照該辦法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四)初審
對申請者提交的材料,省果業局或省種子管理站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作物不在登記目錄的,即時告知申請者不予受理。
2.申請材料存在錯誤的,現場能更正的,由申請者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者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四、審查程序與時限
(一)省果業局按照備案的管理辦法進行審查、上報登記。
(二)省種子管理站受理書面登記申請材料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符合條件的,提交廳種植業處審核,主管廳長簽署審查意見報農業部。
(三)省種子管理站辦理果樹類以外作物的網上審核,將網上資料通過登記平臺提交農業部。
(四)省級審查的時限為20個工作日。
五、公告與變更
(一)公告。農業部對符合規定并按規定提交種子樣品的予以登記,頒發登記證書;對不符合條件,不予登記的,書面通知申請者。
(二)變更。已登記品種,申請者要求變更登記內容的,應當向省農業廳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省農業廳對符合要求的,報農業部予以變更并公告,不再提交種子樣品。
六、監督與撤銷
(一)監督。省農業廳對全省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工作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二)申請撤回。申請者應當在接到受理通知后按照品種登記指南要求提交種子樣品,未按要求提供的,視為撤回申請。
(三)登記撤銷。發現已登記品種存在申請文件、種子樣品不實,或者已登記品種出現不可克服的嚴重缺陷等情形的,由農業廳向農業部提出撤銷該品種登記的意見。
請相關單位(個人)積極組織登記申報工作,保護品種選育者、使用者合法權益,推動我省現代種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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