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農業廳 關于進一步做好同一適宜生態區 引種備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的有關規定, 我廳下發了“關于開展主要農作物審定品種同一適宜生態區引種備案工作的通知”,啟動了主要農作物品種同一適宜生態區引種備案工作。截至目前,已發布兩次引種備案公告,對153個玉米品種、 1個大豆品種進行了引種備案。針對引種備案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進一步規范引種備案程序,保證同一適宜生態區引種備案工作的公正、公開、科學、效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引種者主體須為引種品種的生產經營者及其委托代理銷售者,不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載明的有效區域限制。引種者對其銷售品種的真實性、安全性和適應性負責。
二、同一品種不同生產經營者引種應分別備案。
三、同一適宜生態區主要依據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印發的國家審定品種同一適宜生態區(國品審[2016]1號)確定。鑒于各省審定品種適宜區域生態區劃表述各異,造成不能明確判定的,需由原審定省份及我省有關專家認可。
四、引種者應依法開展備案品種的適應性、抗病性試驗。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引種者要將擬備案品種的適應性、抗病性試驗安排情況提前報送山西省農業種子總站,試驗安排情況要在山西種業信息網上公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各市、縣種子站要對適應性、抗病性試驗進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結果及時上報省農業種子總站,省農業種子總站擇機公布抽查結果,對弄虛作假的單位予以公開曝光,并給予相應處罰。
擬引種備案品種適應性、抗病性試驗安排情況請分別于每年5月1日至15日(春夏播作物及2017年收獲的冬小麥)、11月1日至15日(冬小麥)報山西省農業種子總站(地址:太原市高新區創業街35號,郵編: 030006,電話: 0351-7027717,0351-7030819,郵箱:sxseed-pz@163.com)。
附件:擬備案品種試驗安排情況/sxzywAdmin/kindeditor-4.1.10/attached/file/20170510/20170510222455705570.doc
山西省農業廳
2017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