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種備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我市主要農作物品種同一生態區引種備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引種作物種類
玉米、小麥、大豆、水稻
二、引種區域劃定
根據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關于印發國家審定品種同一適宜生態區的通知》(國品審〔2016〕1號)同一生態區的劃分范圍,與我市屬于同一適宜生態區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均可進行引種備案。具體涉及到我市的主要農作物品種種類和適宜區域范圍為:
玉米:東華北中晚熟春玉米類型區,京津冀早熟夏玉米類型區,北方鮮食甜玉米、鮮食糯玉米類型區,黃淮海鮮食甜玉米、鮮食糯玉米類型區;
小麥:北部冬麥水地品種類型區;
大豆:黃淮海夏大豆北片品種類型區;
水稻:華北中粳早熟類型區,北方中早粳晚熟類型區。
三、引種者要求
引種者應為品種選育單位或具有引種作物生產經營資質的種子企業。
四、適應性、抗病性試驗要求
引種者應當在擬引區域開展不少于1年的適應性試驗,試驗點數不少于5個且均勻分布在引種作物主產區,玉米、小麥、大豆三類作物試驗設計參照北京市同類型作物品種生產試驗,水稻參照國家水稻品種生產試驗。適應性試驗報告應包括試驗設計、承試單位及具體地點、試驗人員及聯系方式、試驗結果(各試驗點數據及匯總數據)及結論等內容。
在開展適應性試驗的同年,引種者需委托有資質單位對引種品種進行不少于1年的抗病性鑒定試驗并出具報告。玉米、小麥、大豆三類作物鑒定項目參照北京市對應作物品種區域試驗方案執行,水稻參照國家水稻品種區域試驗方案。
五、引種備案材料
引種者需提供以下備案材料:
(一)《北京市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申請表》;
(二)引種備案品種適應性試驗報告;
(三)引種備案品種抗病性鑒定報告;
(四)引種備案品種審定證書復印件;
(五)引種備案品種審定公告復印件;
(六)原審定機構出具的引種備案品種未撤銷審定證明;
(七)體現引種備案品種特征特性照片(植株、籽粒、果實各1張)3張,尺寸為6D,粘貼在A4紙上;
(八)引種者承諾書;
(九)屬于轉基因品種的,提交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復印件;
(十)引種備案具有植物新品種保護權的品種,需提供品種權人書面同意證明。
上述材料一式兩份,按順序裝訂成冊,同時發送電子版材料給各作物聯系人。
六、引種備案材料受理地址及時間
(一)受理地址及單位
北京市海淀區北太平莊路15號北京市種子管理站品種管理科
(二)受理時間:
每年12月1日-12月30日。2016年受理開始時間為12月29日,至2017年1月20日結束。
(三)聯系人
賈倩倩(玉米):010-82028415,jiaqianqian86@sina.com
肖文靜(小麥):010-82028646,xwj191@126.com
陳立軍(大豆、水稻):010-82028646,pzkclj@126.com
七、其他要求
引種者應當對引種備案品種的真實性、安全性和適應性負責。對沒有如實填寫信息或故意隱瞞備案品種缺陷、且在生產中因種子問題給用種者造成損失的,責任由引種者承擔。
附件1.北京市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申請表
附件2. 引種者承諾書
北京市農業局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