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農業廳文件
福建省農業廳關于福建省第一批同一適宜生態區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的通告
(2016年19號)
根據《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規定,通過省級審定的品種,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屬于同一適宜生態區的地域引種的,引種者應當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備案。福建省第一批申報同一適宜生態區引種備案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共65個,其中水稻61個,玉米2個,大豆2個,現予以公布。該批品種引種備案公告號為(閩)引種[2017]第001號。
各引種者要強化引種風險與責任意識,對引種品種的真實性、安全性和適應性負責,嚴格按照備案確定的引種區域和種植季別進行引種,并向品種種植者提供引種品種的主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適應性等使用條件的說明、風險提示及有關咨詢服務,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因引種品種適應性、抗病性等問題給品種種植者造成損失的,由引種者負全部責任。
附件:
福建省農業廳
2016年12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