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關于引種備案工作的通知已發布
一、引種作物種類
玉米、小麥、水稻、棉花、大豆等五大類作物。
二、引種主體及條件
引種者是品種選育者或具有引種作物生產經營資質的種子企業;引種者所引品種不是本單位的,必須經育種者或品種所有權人授權的書面材料。
三、適應性、抗病性試驗
引種者應當在擬引種區域內開展不少于1年的適應性、抗病性試驗。
擬引種范圍為一個縣的,適應性試驗有效點不少于3個,且均勻分布于具有代表性的不同鄉鎮;擬引種范圍為一個設區市的,適應性試驗有效點不少于5個,分布于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縣區,每縣不能多于1個點;擬引種范圍為跨幾個設區市同一生態區的,在每個市都應設有適應性試驗點,適應性試驗有效點不少于5個,且均勻分布于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縣區,每縣不能多于1個試驗點。
抗病性試驗鑒定單位應是陜西省農作物品種審定試驗該作物病害鑒定單位。
四、引種區域劃定
引種區域按照《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關于印發國家審定品種同一適宜生態區的通知》(國品審〔2016〕1號)和陜西省生產實際進行劃定(詳見附表2)。
五、備案材料
引種者需提交《陜西省審定品種引種備案申報書》一式二份以及相關電子文本。備案申報書包括:
1、《陜西省農作物引種備案表》;
2、備案品種適應性試驗總結報告;
3、抗病性試驗鑒定報告;
4、備案品種審定證書復印件;
5、備案品種審定公告復印件;
6、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7、品種相關照片。雜交種6張(植株苗期、抽雄期、吐絲期、群體、果穗、籽粒);常規作物4張(苗期、群體、單株、籽粒);
8、品種審定時間超過3年的,需由原審定機構出具該品種未退出證明;
9、備案品種為保護品種的,需提供品種權人書面同意證明。
10、引種者對引種備案品種的真實性、安全性和適應性承諾負完全責任。
六、引種備案品種公示
省品審會對擬引種備案品種的引種者、選育單位、審定編號、引種區域、試驗產量等有關情況進行為期15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發布引種公告。
七、受理時間及聯系方式
1、受理時間:秋收作物:每年11月20日-12月10日
夏收作物:每年7月20日-8月10日
2、單位:陜西省種子管理站品種管理科;地址:西安市鳳城三路1號;郵編:710018;電話:029-86520445;聯系人:趙小峰,郵箱:sxszzglz@126.com。
附件:
1. 陜西省審定品種引種備案申報書
2. 陜西省同一適宜生態區引種試驗地點選擇建議
3. 引種備案品種公示目錄和品種簡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