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
關于印發特殊用途品種范圍和試驗要求的通知
云農種審字〔2016〕3號
各專業委員會:
根據農業部《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農業部令2016年第4號)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經2016年11月25日云南省第八屆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主任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研究決定,現將確定的云南省第一批特殊用途品種范圍和試驗要求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特殊用途品種范圍
(一)特殊用途稻谷:1.陸稻,2.糯稻(直鏈淀粉含量<5%),3.多年生水稻,4.有色米,5.米線等加工型稻(直鏈淀粉含量>24%)。
(二)特殊用途玉米:1.鮮食玉米(包括:甜玉米、糯玉米、甜糯玉米和筍玉米),2.青貯飼料玉米,3.爆裂玉米,4.高淀粉玉米(粗淀粉(干基)含量≥75.0%),5.高油玉米(粗脂肪(干基)含量≥7.5%),6.高賴氨酸玉米(賴氨酸(干基)含量≥0.4%),7.高維A玉米(維生素A含量≥15μg/g)。
(三)特殊用途小麥:1.黑色、紫色、藍色小麥,2.糯小麥(直鏈淀粉≤2%)
(四)特殊用途大豆:1.鮮食大豆,2.黑色、褐色大豆,3.高油大豆(粗脂肪含量(干基)≥21.5%),4.高蛋白大豆(粗蛋白質含量(干基)≥43.0%),5.脂肪氧化酶缺失型大豆(脂肪氧化酶含量<1%) 。
二、試驗要求
自有品種屬于特殊用途品種的,自行開展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生產試驗可與第二個生產周期區域試驗合并進行。自行開展品種試驗的實施方案應當在播種前30日內報省級品種試驗組織實施單位,符合條件的納入省級品種試驗統一管理。
三、自通知之日起,自有屬于特殊用途品種的申請者自行開展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等。
云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
2016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