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
(征求意見稿)
總 則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稻、小麥、玉米、大豆品種審定的術語與定義、內容與依據、審定指標和評判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稻、小麥、玉米、大豆品種審定。
2 術語與定義
下列術語與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 品種 variety
品種是指經過人工選育或者發現并經過改良,形態特征和生物學特性一致,遺傳性狀相對穩定的植物群體。
2.2 對照品種 control variety
對照品種是同一生態類型區同期生產上推廣應用的已審定品種,具備良好的代表性。
2.3 特征特性 character
品種的植物學特征和生物學特性,包括基本特征特性、生育期、主要農藝性狀等。
2.4 豐產性 yield ability
品種的產量表現,以品種在試驗中比對照品種增產的百分率及差異顯著性表示。
當區域試驗對照品種產量低于所有品種產量平均值時,應逐點采用相應點的參試品種(含對照)平均值進行產量比較。
2.5 穩產性 yield stability
品種產量的穩定性,即品種在地點間和年際間試驗中相對于對照品種產量的變化程度。以品種在試驗中比對照品種增產點次占匯總試驗點總數的比例進行評價。
2.6 適應性 adaptability
品種對環境的綜合適應能力,以品種在試驗中比對照品種增產試驗點的比例進行評價。
2.7 抗逆性 stress resistance
品種對生物和非生物逆境的抵御或忍耐能力,包括抗病性、抗蟲性、抗旱性、抗寒性、抗倒性等。
2.8 品質 quality
品種的營養品質、商品品質以及與加工品質有關的性狀。
2.9 生育期 maturity
品種從出苗到成熟的時間。
2.10 特異性 distinctness
申請審定品種應當明顯區別于已受理或審定通過的品種。
2.11 一致性 uniformity
申請審定品種經過繁殖,除可以預見的變異外,其相關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
2.12 穩定性 stability
申請審定品種經過反復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結束時,其相關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變。
3 內容與依據
3.1 審定內容
品種的特征特性、生育期、豐產性、穩產性、適應性、抗逆性、品質、特異性、一致性、穩定性等。
3.2 審定依據
以區域試驗、生產試驗調查記載結果和DUS測試結果為主要依據,并參考申請審定時提供的材料。
以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結果為主要依據。
以品種審定委員會指定機構的鑒定、檢測結果為主要依據。
以DUS測試結果和品種審定委員會指定機構DNA指紋鑒定結果為主要依據。
申請審定品種在區域試驗、生產試驗、DUS測試田間表現,包括田間抗逆性、一致性、特征特性等。
4評判規則
4.1 符合審定標準,且經品種審定委員會專業委員會投票表決,贊成票數達到法定票數的品種通過初審。
4.2 特殊類型品種,由各專業委員會參照本標準進行初審。
4.3 品種審定委員會認為有重大缺陷的品種不予審定。
5 其他
5.1 根據主要農作物生產、育種、種業發展變化等實際情況,云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可適時對本標準進行修訂。
5.2 本標準由云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5.3 本標準自
稻品種審定標準
1 優質稻品種
品質達到國家《優質稻谷》(GB/T17891-1999)標準。
1.1 豐產性、穩產性
1.2 抗病性
1.3 生育期
生育期不超過安全生產和耕作制度允許范圍。
2 普通品質品種
2.1 豐產性、穩產性
2.2 抗病性
2.3 生育期
生育期不超過安全生產和耕作制度允許范圍。
3、特殊用途品種
陸稻、糯稻(直鏈淀粉<5%)、多年生水稻(什么是多年生水稻品種)、有色米(紫米、黑米、紅米、黃米等)、米線等加工型(直鏈淀粉>25%)。
3.1加工型品種
每年區域試驗產量比同類型生產品種增產≥0.0%,增產試驗點比例≥50%;生產試驗比對照品種增產≥0.0%,增產試驗點比例≥50%。
生育期不超過安全生產和耕作制度允許范圍。
3.2、有色米品種
包括紅米,紫米(或黑米)等種皮非白色米的自然有色米品種。
每年區域試驗產量比同類型生產品種增產≥0.0%,增產試驗點比例≥50%;生產試驗比對照品種增產≥0.0%,增產試驗點比例≥50%。
生育期不超過安全生產和耕作制度允許范圍。
3.3 糯稻品種(直鏈淀粉<5%)
每年區域試驗產量比同類型生產品種增產≥0.0%,增產試驗點比例≥50%;生產試驗比對照品種增產≥0.0%,增產試驗點比例≥50%。
3.4 多年生稻品種 在稻作產區能夠實現種植一次連續收獲2年(越冬)或一年兩季(早稻+晚稻)及其以上的,且產量及相關農藝性狀表現和上一年同季節同地點種植的表現相差不顯著的稻作品種。
兩年(或兩季)的平均產量比對照品種減產≤5.0%。
3.5、陸稻品種
對照為陸稻品種,審定標準參照水稻普通品質品種相應條款執行。
玉米品種審定標準
1 普通玉米
1.1 豐產性、穩產性
每年區域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3.0%或比參試品種產量平均值增產≥1.0%,生產試驗比對照品種增產≥1.0%。
適宜機械化收獲的普通玉米,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0.0%。
1.2 抗倒性
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倒伏倒折率之和≤8.0%,且倒伏倒折率之和≥10.0%的試驗點(次)比例≤20%。
適宜機械化收獲的普通玉米,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倒伏倒折率之和≤3.0 %。
1.3 品質
容重≥
1.4 抗病性
1.5 生育期
生育期比對照每早熟5天,每年區域試驗或生產試驗產量指標可降低2.0個百分點。
每年區域試驗生育期比對照品種晚熟≤ 7 天。
生育期比對照每早熟5天,每年區域試驗或生產試驗產量指標可降低3.0個百分點。
1.6 親本自交系
每個雜交種父母本自交系必須經過田間種植鑒定和DNA指紋測定。
2 高淀粉玉米、糯玉米(干籽粒)、高油玉米、高賴氨酸玉米
2.1 豐產性、穩產性
每年區域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3.0%(或比參試品種產量平均值增產≥1.0%),生產試驗比對照品種增產≥1.0%。
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減產≤3.0%。
2.2 抗倒性
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2.3 品質
粗淀粉(干基)含量≥75.0%。
粗淀粉含量(干基)≥69.0%,支鏈淀粉(干基)占粗淀粉總量比率≥97.0%。
粗脂肪(干基)含量≥7.5 %。
賴氨酸(干基)含量≥0.4%。
在上述基礎上,品質比同類型對照品種每提高一個等級,增產幅度可以降低3個百分點。
2.4 抗病性
2.5 生育期
生育期比對照每早熟5天,每年區域試驗或生產試驗產量指標可降低2.0個百分點。
每年區域試驗生育期比對照品種晚熟≤ 7 天。
生育期比對照每早熟5天,每年區域試驗或生產試驗產量指標可降低3.0個百分點。
2.6 親本自交系
每個雜交種父母本自交系必須經過田間種植鑒定和DNA指紋測定,
3 鮮食甜玉米、糯玉米
3.1 豐產性、穩產性
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鮮穗產量平均比對照品種增產≥5.0%。
外觀品質和蒸煮品質評分之和與對照品種相當,且比對照品種早熟≥5.0天的品種,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鮮穗產量平均比對照品種減產≤20.0%;
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鮮穗產量平均比對照品種減產≤ 10 %。
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鮮穗產量平均比對照品種減產≤ 15 %。
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鮮穗產量平均比對照品種減產≤ 20 %。
3.2 抗倒性
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3.3 品質
可溶性總糖含量(折算為干基)≥10.0%;外觀品質和蒸煮品質評分之和≥84.1分。
一般類型:直鏈淀粉(干基)占粗淀粉總量比率≤3.0%;
甜加糯型(同一果穗上同時存在甜和糯兩種類型籽粒,屬糯玉米中的一種特殊類型):直鏈淀粉(干基)占粗淀粉總量比率<10.0%。
外觀品質和蒸煮品質評分之和≥84.1分。
3.4 抗病性
主要病害田間人工接種或自然發病非高感。
3.5 生育期
與對照品種相當。
生育期比對照每早熟5天,每年區域試驗或生產試驗產量指標可降低5.0個百分點。
3.6 親本自交系
每個雜交種父母本自交系必須經過田間種植鑒定和DNA指紋測定。
4 青貯玉米
4.1 豐產性、穩產性
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生物產量平均比對照品種增產≥3.0%。
4.2 抗倒性
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 0.0 %。
4.3 品質
整株中性洗滌纖維含量≤55%、酸性洗滌纖維含量≤29%、粗蛋白含量≥7%、淀粉含量≥15%。
在上述基礎上,品質比同類型對照品種每提高一個等級,增產幅度可以降低3個百分點。
4.4 抗病性
葉部病害、紋枯病田間人工接種或自然發病為非高感。
每種病害達到高抗,每年區域試驗或生產試驗生物學產量指標可降低1.5個百分點。
4.5 親本自交系
每個雜交種父母本自交系必須經過田間種植鑒定和DNA指紋測定。
5 爆裂玉米
5.1 豐產性、穩產性
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3.0%,增產試驗點比例≥60%。
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0.0%,增產試驗點比例≥50%。
5.2 抗倒性
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
5.3 抗病性
主要病害田間人工接種或自然發病非高感。
5.4 生育期
生育期比對照每早熟5天,每年區域試驗或生產試驗產量指標可降低2.0個百分點。
5.5 親本自交系
每個雜交種父母本自交系必須經過田間種植鑒定和DNA指紋測定。
附錄A:玉米病害鑒定種類
A.1 普通玉米、高油玉米、高淀粉玉米、糯玉米(干籽粒)、高賴氨酸
穗腐病、紋枯病、大斑病、小斑病、彎孢霉葉斑病、莖腐病、絲黑穗病、紫斑病、灰斑病。
A.2 鮮食甜玉米、糯玉米
穗腐病、紋枯病、大斑病、小斑病、彎孢霉葉斑病、莖腐病、絲黑穗病、紫斑病、灰斑病。
A.3 青貯玉米
穗腐病、紋枯病、銹病、灰斑病、小斑病、大斑病、彎孢霉葉斑病、絲黑穗病、紫斑病、莖腐病。
A.4 爆裂玉米
穗腐病、紋枯病、灰斑病、大斑病、小斑病、彎孢霉葉斑病、絲黑穗病、紫斑病、莖腐病。
附錄B:玉米品質檢測項目
B.1 普通玉米、高油玉米、高淀粉玉米、高賴氨酸玉米
容重、粗淀粉(干基)、粗脂肪(干基)、粗蛋白質(干基)、賴氨酸(干基)。
B.2 糯玉米(干籽粒)
容重、粗淀粉(干基)、粗脂肪(干基)、粗蛋白質(干基)、賴氨酸(干基)、直鏈淀粉(干基)。
B.3 鮮食甜玉米、糯玉米
B.3.1 甜玉米
可溶性總糖、外觀品質、蒸煮品質。
B.3.2 糯玉米
直鏈淀粉、外觀品質、蒸煮品質。
B.4 青貯玉米
中性洗滌纖維、酸性洗滌纖維、淀粉、粗蛋白質。
B.5 爆裂玉米
膨化倍數、爆花率。
1.產量指標
1.1 中筋品種
1.2強筋品種、弱筋品種
兩年區試產量平均比對照不減產,且單年減產不顯著。
1.3特殊用途品種
兩年區試產量平均比對照減產幅度≤5%。
1.4高抗條銹病品種
兩年區試產量平均比對照不減產,且單年減產不顯著。
1.5早熟品種
生育期比對照短7天以上,兩年區試產量平均比對照不減產,且單年減產不顯著。
2.抗病指標 :高感條銹病不予審定。
附錄A:小麥品種類型
A.1強筋品種
籽粒容重≥
A.2中筋品種
籽粒容重≥
A.3弱筋品種
籽粒容重≥
以上各類品種指標以兩年區域試驗品質檢測結果平均值為準。不屬以上三種類型的,歸入中筋品種類型。
B.特殊用途品種
B.1 黑色、紫色、藍色小麥
種皮顏色為黑色、紫色、藍色小麥
B.2 糯小麥
直鏈淀粉≤2%
附錄B:小麥抗逆性鑒定項目
B.1抗病性鑒定:條銹病、白粉病、葉銹病。
B.2抗逆性鑒定:抗旱性
大豆品種審定標準
1 普通品種
1.1 產量標準
普通常規品種對照:每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0.0%,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0.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試驗點比例≥50%。
普通雜交品種對照:每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減產≤3.0%,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減產≤3.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減產3.0%以內和增產的試驗點比例≥50%。
普通常規品種對照:每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3.0%,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3.0%。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試驗點比例≥50%。
普通雜交品種對照:每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0.0%,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0.0%。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試驗點比例≥50%。
1.2 品質
粗脂肪和粗蛋白質含量之和≥55.0%。
1.3 抗病性
1.4 生育期
2 特殊用途品種(高油品種、高蛋白品種、鮮食品種、黑色大豆、褐色大豆、脂肪氧化酶缺失型大豆品種等)
2.1 產量標準
同類型對照: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0.0%,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試驗點比例≥50%。
普通常規品種對照: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常規對照品種減產≤3%,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減產3.0%以內和增產的試驗點比例≥50%。
普通雜交品種對照: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常規對照品種減產≤5%,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減產5.0%以內和增產的試驗點比例≥50%。
鮮食大豆品種與其它類型品種同組試驗時,畝鮮莢產量不低于
2.2 品質
粗脂肪平均含量≥21.5%,粗蛋白質和粗脂肪含量之和≥55.0%。
粗蛋白質含量≥43.0%。
鮮食型品種口感鑒定A級:香甜柔糯型,B級:鮮脆。每
種皮為黑色、褐色
種子子葉中大豆脂肪氧化酶(包括Lox1、Lox2和Lox3)含量≤1%)。
2.3 抗病性
2.4 生育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