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種子管理總站關于開展同一適宜生態區主要農作物審定品種引種備案工作的通知
吉農種站字[2016]4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的相關規定,我省現啟動同一適宜生態區主要農作物審定品種引種備案工作,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作物種類
玉米、水稻、大豆、小麥、棉花。
二、引種者
引種者應為育種者或經育種者授權的具有引種作物經營資質的種子企業。
三、備案所需材料
(一)吉林省審定品種引種備案申請表;
(二)擬引種備案品種適應性試驗總結報告;
(三)擬引種備案品種抗病性鑒定試驗報告;
(四)擬引種備案品種審定證書復印件;
(五)擬引種備案品種審定公告復印件;
(六)引種者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七)擬引種備案品種植株照片;
(八)原審定機構出具的擬引種備案品種未撤消審定證明;
(九)擬引種備案品種真實性、安全性和適應性承諾書。
(十)備案品種為保護品種的,需提供品種權人書面許可。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按順序裝訂成冊,同時發送電子版材料給吉林省種子管理總站品種管理科。
四、相關要求
(一)擬引種區域。按照《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關于印發國家審定品種同一適宜生態區的通知》(國品審[2016]1號)劃分,并結合吉林省生產實際進行活動積溫(≥10℃)劃定。
(二)擬引種備案品種適應性試驗總結報告。引種者應當在擬引種區域內開展不少于1年的適應性試驗,試驗設計參照對應作物的省級生產試驗方案執行,各試驗點應均勻分布且不在同一個縣級行政區域內。總結報告應包括:試驗設計,承試單位及具體地點,試驗人員及聯系方式,試驗結果(各試驗點數據及匯總數據)及結論等內容。
(三)擬引種備案品種抗病性鑒定試驗報告。開展適應性試驗同年,委托吉林省品種試驗相應作物、相應區組抗性鑒定單位做抗病性鑒定試驗,鑒定項目參照對應作物省級品種區域試驗方案執行。
(四)擬引種備案品種植株照片。擬引種備案品種照片6張(苗期、抽雄期、吐絲期各1張,群體1張,果穗1張,籽粒1張),粘貼在A4紙上(或打印在A4大小像紙上)。
(五)擬引種備案品種真實性、安全性和適應性承諾書。引種者應當對擬引種備案品種的真實性、安全性和適應性負責,并做出書面承諾。對因沒有如實填寫備案品種信息或隱瞞備案品種缺陷而給用種者造成損失的,責任由引種者承擔。
五、備案指南
(一)受理時間。每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二)經辦人員。劉振蛟 于維,電話:0431-87984361,郵箱:liuzhengjiao@163.com;通訊地址:長春市自由大路6152號吉林省現代農業綜合服務中心1420室,吉林省種子管理總站品種管理科,郵編:130033。
附件:
吉林省種子管理總站
201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