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廳
桂農業公告〔2015〕4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廳
關于調整部分(fen)水稻(dao)品種適宜推廣區(qu)域的公告
按照《中華(hua)人(ren)民共和國種子法(fa)》和《廣西壯族自(zi)治區農作物(wu)品種管(guan)理實施辦(ban)法(fa)》有(you)關規定,經2014年(nian)試驗鑒(jian)定,現將5個(ge)水稻品種適宜推廣區(qu)域進行調整(詳見附件),特此公(gong)告。
附件: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nong)業廳
2015年1月(yue)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