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種 子 管 理 總 站
浙種〔2013〕16號
關于布置2013年浙江省晚稻品種試驗的通知
各參試及承試單位、各市種子管理站:
為鑒定晚稻新品種的豐產性、適應性、抗逆性、品質等特性,提供品種審定和推廣應用的科學依據,特布置2013年浙江省水稻品種試驗(包括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和篩選試驗)。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驗類別和承試單位。各類試驗和承試單位詳見附件1。主要病蟲害抗性鑒定委托省農科院植微所承擔,稻米品質測定委托農業部稻米及制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承擔。
二、參試品種和申請(供種)單位。有關內容詳見附件2。承試單位在區試和生產試驗中,均不得自行加入其它品種。
三、試驗設計和要求
1.同一組區域試驗和篩選試驗應在同一田塊進行,隨機區組排列,重復3次(其中篩選試驗重復2次)。小區長方形,長寬比為 2:1-3:1,小區面積13.3m²(0.02畝)。
2.生產試驗采用大區隨機排列,不設重復,大區面積333m²(0.5畝)。如需要在兩塊或兩塊以上田塊進行的則每一田塊均需設置同一對照品種。
3.各項試驗四周設置保護行,保護行不少于4行,種植對應小區(大區)品種。施肥水平中等偏上,及時防治病蟲害,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鳥、鼠、禽、畜等危害,其他栽培管理措施按當地大田生產習慣。
4.各承試單位需安排專人負責,嚴格按《浙江省水稻品種試驗技術規程(試行)》的要求做好觀察記載,生產試驗、篩選試驗不查苗不考種。試驗報告按照《浙江省水稻品種試驗報告》的要求與格式認真填寫,并經承試單位蓋章后于11月25日前報我站品管科,同時抄送試驗單位所在市種子管理站。其中試驗報告中的試驗數據輸入記載表后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至我站。《浙江省水稻品種試驗技術規程(試行)》、《浙江省水稻品種試驗報告》和本文件可在我站網站()下載。
四、試驗種子
1.供種數量,見附件1。
2.供種時間。參試品種(組合)的種子由申請(供種)單位提供,各供種單位請于4月11日前將試驗種子寄(送)至我站,承試單位于4月18日后到我站品管科領取試驗種子。未能及時提供試驗種子的,視同自動放棄參試資格。
3.供種要求。參加區試的各個品種將采用編碼的方式進行,故供種單位在分包種子時需嚴格按照以下要求進行:⑴參加區試的所有品種均不需分包,袋子內外放置品種標簽,寫明品種名稱、供種單位、參加區試熟組等;⑵篩選試驗種子需根據附件1表格內的試驗點數要求分包,包裝內外附標簽,外標簽需注明參試品種、參試組別、供種單位。各項試驗按附件,要求提供足量試驗用種子數量;⑶試驗種子不得包衣,不得作任何標記。我站在分裝和編號時,一經發現純度不達國家標準或有標記的,將取消該單位所有品種參試資格。
4.種子查驗。各試點收到試驗種子后應及時對照本方案檢查品種名稱、種子數量和種子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與我站品管科聯系。
五、其它事項
1.米質測定樣品。提供樣品試點見附件1。米質測定樣品取樣田塊單獨種植,每品種種植面積5平方米。要求田間栽培管理,適當控制氮肥施用量、防治好病蟲害、去雜保純、適時收獲,確保樣品黃熟飽滿、無病蟲害、無發芽粒、無霉變,樣品收獲后及時陰干,不得曝曬。樣品數量為每個品種0.5公斤,11月20日前寄送到我站品管科。
2.試驗補助經費。根據財政有關規定,各承試單位需與我站簽訂有關協議,明確責任。試驗結束后我站根據協議與試驗質量,并憑發票或收據支付試驗費用。
3.聯系人:石建堯,劉鑫。電話:0571-86757075,86757073;E-mail:zjseed@126.com(或農民信箱);地址:杭州市鳳起東路29號,郵編:310020。
附件:
1、2013年浙江省晚稻品種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和篩選試驗承擔單位
2、2013年浙江省晚稻參試品種及申請(供種)單位(一~十二)
相關附件.doc
2013年3月21日
抄送:全國農技推廣中心區試處,廳辦公室、計財處,陳利江副廳長,省品審會水稻專業組組長
浙江省種子管理總站 2013年3月21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