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農品審字〔2013〕1號
關于申報2013年度北京市農作物新品種審定的通知
各報審單位:
2013年度北京市主要農作物新品種審定申報工作已開始,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請各報審單位及時認真準備報審材料,經區域試驗主持單位區試負責人審核后,于2013年1月31日前將全套報審材料報至北京市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二、報審材料
1、審定申請書(A4紙打印)15份,其中3份為原件,其余可以為復印件,并提供申請書word文檔。
2、所有報審品種須提供北京市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出具的品種純度鑒定報告1份(原件);指定鑒定單位出具的抗性鑒定報告1份(原件);報審的糧油作物品種須提供農業部谷物品質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出具的品質分析報告1份(原件)。
3、報審的玉米品種須提供北京市農林科學院玉米研究中心出具的DNA指紋鑒定報告1份(原件)。
4、提交反映品種主要特征的6寸照片各一張(同時提交電子版):小麥、玉米、大豆提交穗、粒、株照片,大白菜提交單株外觀及剖面照片,西瓜提交果實外觀及剖面照片。雜交品種需提交親本照片,要求同上。照片要真實,不得經電腦修飾處理。
5、提交商品糧、種子樣品各1份,小麥、玉米、大豆種子樣品分別為250克,西瓜、大白菜種子樣品分別為50克。
三、申請書可在“北京種業信息網”下載,網址是“//www.bjseed.org/bjseed/1ggl.asp?kind=品種管理”。
四、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品種標準樣品征集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10]79號)、《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作物品種管理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10]74號)和《關于做好品種標準樣品征集工作的通知》(農技種[2010]43號)的要求,報審品種需提交標準樣品,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聯 系 人:徐淑蓮 王玉玨
聯系電話:010—82028646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太平莊路15號
郵 編:100088
標準樣品聯系人:彭瑞迪 010-62388890
標準樣品請交至:北京市種子管理站質量管理科 2層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題詞:品審 通知
北京市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2012年12月20日印 共印30份
附件:
關于報送審定品種標準樣品的相關要求
依據農業部辦公廳文件《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品種標準樣品征集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10]79號)的規定,制定北京市審定品種標準樣品的相關報送要求:
一、總體要求:
1、標準樣品由品種選育單位在品種報審時提供。
2、標準樣品必須是遺傳性狀穩定、未經過藥物或包衣處理,無檢疫性有害生物、質量符合國家種用標準的新收獲的種子,親本種子可以送交磨碎粉劑,磨碎前水分要降低至10%以下。
3、標準樣品種子質量或重量達不到要求,請提交延期提供標準樣品的情況說明,說明中須明確標注補交時間,在承諾時日內,若還不能補交,則按退出處理。
二、數量要求:
1、玉米、小麥、大豆需要提交2套(即一套送交農業部、一套北京市種子管理站留存)完全相同的標準樣品(每套由三個獨立小包裝組成)。
作物品種是雜交種的,須同時提供2套完全相同的親本種子。每套父本、母本各100克。
標準樣品數量要求(當作物品種是雜交種時,三個獨立小包裝內裝載的都是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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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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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套標準樣品中三個小包裝的數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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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裝1號(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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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裝2號(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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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裝3號(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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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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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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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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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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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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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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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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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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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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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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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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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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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白菜、西瓜只需要提交1套標準樣品(每套標準樣品由三個獨立小包裝組成)。
作物品種是雜交種的,須同時提供親本種子。即:父本、母本各50克。
標準樣品數量要求(當作物品種是雜交種時,三個獨立小包裝內裝載的都是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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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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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套標準樣品中三個小包裝的數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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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裝1號(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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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裝2號(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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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裝3號(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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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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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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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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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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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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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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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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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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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裝要求:
1、標準樣品(作物品種為雜交種時,指的是F1和父、母本)使用紙袋包裝、磨碎的親本粉劑使用塑料袋包裝。包裝要嚴實防止混雜。
2、親本包裝和雜交一代的第一個獨立包裝(即“小包裝1號”)一并打捆,要求用膠帶固定在第一個獨立包裝外。
3、標準樣品包裝袋內、外均應附著標簽(外標簽須牢固固定在包裝袋外,內標簽放入包裝袋內即可),標簽質地結實,內容完整、醒目、字跡不易磨損。
標簽上必須標注以下內容:
(1)“標準樣品編號”(此項僅在外標簽上標注,且由種子管理站填寫,品種選育單位不用填寫);
(2)“作物種類”;
(3)“品種名稱”;
(4)“品種審定編號”(此項由種子管理站填寫,品種選育單位不用填寫,但若此品種已經有“國審”或“外阜審”審定編號的,請逐一準確標注);
(5)“品種選育單位”;
(6)“包裝袋序號”(即“小包裝1號”或“小包裝2號”或“小包裝3號”)。
此外,親本包裝袋內、外也須附著標簽,標注以下內容:
(1)“xx(作物種類)xx(品種名稱)親本種子標準樣品”;
(2)“組合名稱”;
(3)“父本名稱”或“母本名稱”。
4、標準樣品由品種選育單位封緘,要求在封口處粘貼封條,并在封條與包裝袋的連接處加蓋單位公章(即 “騎縫章”),同時在“騎縫處”由品種選育人簽字(品種選育人為多人的,由主要品種選育人簽字)。
四、《承諾書》和《登記表》要求
在提交標準樣品時須同時提供《標準樣品品種真實性承諾書》和《農作物標準樣品登記表》。《標準樣品品種真實性承諾書》要求一個品種提供一份。《農作物標準樣品登記表》要求同一作物種類的若干品種填寫在一張表上,不同作物種類分別填寫。
標準樣品品種真實性承諾書
本單位、本人知悉和保證提供的 (作物種類)、(品種名稱) 標準樣品的真實性,并承擔因提供本標準樣品產生的法律責任。
品種選育單位負責人(簽字):
品種選育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農作物標準樣品登記表
品種選育單位(蓋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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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品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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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樣品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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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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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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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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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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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本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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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本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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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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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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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轉基因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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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審定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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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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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證書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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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1、“樣品序號”為品種選育單位提供的標準樣品的流水號;
1、“樣品序號”為品種選育單位提供的標準樣品的流水號;
2、“標準樣品編號”由種子管理站填寫,品種選育單位不用填寫;
3、“種子類別”按“常規種”或“雜交種”填寫;
4、常規種只需填寫“品種來源”不需填寫“父本名稱”和“母本名稱”;雜交種除填寫“品種來源”外還需明確填寫“父本名稱”和“母本名稱”;
5、“品種審定編號”由種子管理站填寫,品種選育單位不用填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