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主要農作物審定品種標準樣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寧農種管發[2012]35號
各有關品種選育單位: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審定品種標準樣品相關工作的通知》(農辦種〔2012〕15號)、《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品種標準樣品征集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10〕79號)要求,現將我區2012年主要農作物審定品種標準樣品征集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2012年我區審定的玉米、小麥、水稻品種。
二、樣品要求
標準樣品由品種選育單位提供。每份標準樣品的征集數量為:玉米7.5公斤、水稻和小麥各4.5公斤。標準樣品必須是遺傳性狀穩定、與審定品種性狀完全一致、未經過藥物或包衣處理、無檢疫性有害生物、質量符合國家種用標準的新收獲種子。
雜交種要同時提供親本樣品。親本樣品數量為:父母本各200克。親本樣品可以送交種子磨碎粉劑,磨碎前要降低水分至10%以下,磨碎后裝入密封防濕且不易破損的塑料袋。
三、樣品包裝
玉米、小麥、水稻品種每份標準樣品分成4個獨立包裝,每個包裝的具體數量要求如下:玉米2.5、2.0、0.5、2.5公斤,水稻和小麥1.5、1.0、0.5、1.5公斤,大豆2.0、1.5、0.5、2.0公斤;雜交種父母本樣品分成100克、100克兩份,分別與雜交一代的第一個、第四個獨立包裝一并打捆。
標準樣品使用紙袋包裝,紙袋應有足夠的強度,不易在征集和轉運環節中破損。樣品袋由品種選育單位封緘,并在每份樣品外加套布袋或尼龍網袋。
每份標準樣品表面均要標注下列信息:樣品編號(由省品審辦統一加注)、作物種類、品種名稱、品種審定編號、品種選育單位。親本種子須注明組合名稱、相應雜交一代品種的父本或母本。
四、征集時間
2012年11月20日前將標準樣品送寧夏種子管理站品管科,逾期未提交標準樣品的品種,品審辦將暫緩發放品種審定證書。
地址:銀川市上海東路596號,聯系人:趙展 電話:0951-6717835。
五、其它事項
1.提交真實性承諾函。各品種選育單位要對送交標準樣品的品種在申請審定時填報信息的真實性進行自查,對原提交的品種審定申請表上相關信息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對送交標準樣品的真實性負責。每份標準樣品要附有真實性承諾函(見附件1),由品種選育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2.今后申請審定的主要農作物品種,標準樣品將從參加試驗的種子中抽取。品種選育單位申請參加品種區域試驗時,要提交具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該品種轉基因成分檢測報告以及選育單位對參加區域試驗填報信息真實性的承諾函。
附件1:
附件2: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