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驗目的
通過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鑒定新育成花生品種(系)的豐產性、抗病性、適應性、品質性狀及綜合表現,客觀評價品種特征特性與生產利用價值,為河南省花生品種審定和推廣提供科學依據。
二、參試品種及分組情況
河南省花生品種區域試驗設3組:麥套花生區域試驗15個品種、夏播花生區域試驗8個品種、珍珠豆花生區域試驗8個品種,共參試品種31個(不含對照);生產試驗設3組:麥套花生組4個品種、夏播花生組1個品種、珍珠豆花生組2個品種,共參試品種7個(不含對照)。麥套花生組對照種是豫花15號,夏播花生組對照種是豫花9327、珍珠豆花生組對照種是遠雜9102。
參試品種及選育單位見表1.
三、供種要求
1、參加區試的麥套組每品種每試驗點提供種子最少1500粒,夏播組每品種每試驗點提供種子最少1800粒,珍珠豆組每品種每試驗點提供種子最少1800粒,每組均為9個承試點;參加生試麥套組每品種每試驗點提供種子最少4000粒, 夏播組每品種每試驗點提供種子最少4800粒,珍珠豆組每品種每試驗點提供種子最少4800粒,每組均為7個承試單位。各供種單位應保證種子質量,寄種時包裝扎實,包內要有品種標簽。如種子質量不合格影響試驗結果的,參試單位自行負責。
2、各供種單位在4月28日前將參試品種種子按規定數量郵寄或送給主持單位,經主持單位統一編號后發送各承試點。各試點收到試驗種子后應按照試驗方案及時對品種名稱、種子數量和種子質量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與主持單位聯系解決。
四、試驗設計及要求
1、試驗設計
(1)麥套花生區試:試驗統一采用隨機區組排列,重復3次,小區長6.67米,寬2米,面積0.02畝,5行區,行距40厘米,穴距16.7厘米,每穴2粒種子,每畝1萬穴。
(2)夏播花生區試:試驗統一采用隨機區組排列,試驗統一采用隨機區組排列,重復3次。小區長6.67米,寬2米,每小區6行,行距33.33cm,穴距16.7cm,每畝12000穴,每穴2粒種子。
(3)珍珠豆花生區試:試驗統一采用隨機區組排列,試驗統一采用隨機區組排列,重復3次。小區長6.67米,寬2米,每小區6行,行距33.33cm,穴距16.7cm,每畝12000穴,每穴2粒種子。
(4)麥套花生生試:采取隨機區組排列,重復兩次,小區面積66.67平方米,行距40厘米,穴距16.7厘米,每穴2粒種子,每畝1萬穴,每小區不得少于六行。
(5)夏播花生生試:采取隨機區組排列,重復兩次,小區面積66.67平方米,行距33.33cm,穴距16.7cm,每畝12000穴,每穴2粒種子,每小區不得少于六行。
(6)珍珠豆花生生試:采取隨機區組排列,重復兩次,小區面積66.67平方米,行距33.33cm,穴距16.7cm,每畝12000穴,每穴2粒種子,每小區不得少于六行。
2.試驗要求:
(1)試驗地應選擇前茬一致,地力均勻,地勢平坦,排灌方便,肥力中等以上,有代表性,便于記載的地塊。
(2)適時播種,保證一播全苗。麥套花生播期一般應控制在5月15-20日左右。夏播花生和珍珠豆花生播期一般應控制在5月25日—6月10日。
(3)承試單位于花生出苗后(7月10日前),將苗期小結(包括田間種植情況,苗期長勢,出苗率,整齊度等)寄主持單位。收獲后于11月20日以前將記載表及總結及時寄到主持單位。另外,為了進行品質分析,在收獲后,11月10日前,每個品種需寄200克籽仁到主持單位。
(4)調查考種項目按“花生品種區試記載表”指定項目嚴格進行記載考種。
(5)各試點必須嚴格按照試驗方案進行,不得自行增加或減少品種(如有違反,按報廢處理),未經主持單位同意,不得自行處理試驗種子,如有違反,將取消其試驗資格,若觸犯法律法規,后果自負。
(6)為保證區域試驗的嚴肅性、準確性、公正性,主持單位將組織有關單位對各試點進行檢查(包括苗期、中期田間檢查及收獲后室內考種結果的復核等)。對于不能按試驗方案進行或試驗結果與復核結果不符的試點,將給予批評并取消試驗補貼,對弄虛作假者,取消其試驗資格。
(7)小區缺株率超過15%、或試點誤差變異系數超過15%、或試點參試品系的平均莢果產量過低,其產量結果不能代表生產水平、品種增減產30%以上理由不合理者或年終試驗報告在11月20日以前未寄達主持單位的試點資料,將不參與匯總,并取消當年的試驗補貼。
(8) 各參加單位的匯總結果必須同時報省種子管理站,否則結果無效。
(9)試驗因不可抗拒原因而報廢的,應在發生后10天內書面報告主持單位。
(10)定期對各點試驗情況進行評比,對優秀者給以適當的獎勵,對試驗不合格者提出批評,對連續兩年不合格者,取消其試驗資格。
五、試驗保密工作
(1)各參試品種由省站統一密碼編號,各承擔單位嚴禁接待育(引)種單位、有關企業考察、了解參試品種情況,各承試單位在年終總結寄送前,要對所有的試驗數據保密,各參試品種單位對承試點人員行為的干預,承試人員有權拒絕,并及時向省品審辦匯報情況,如有違規將依法嚴肅處理。
(2)各承擔單位所接受的試驗種子只能用于生產試驗或區試試驗,在確保試驗順利實施后多余種子及由參試品種產生的繁殖材料要及時銷毀,在未經參試單位同意的情況下不能用于育種、繁殖和交流等活動。
六、主持單位聯系方式
花生區試主持單位:河南省農科院經作所,郵編:450002,地址:鄭州市花園路116號,主持人:張忠信,電話:0371-65739143,E-mail:zzx99510@yahoo.com.cn
生產試驗主持單位:河南省種子管理站,郵編:450046,地址:鄭州市商都路26號,主持人:常萍、時小紅,電話:0371-86150568,0371-86150569,13526606807。
2012年申請參加河南花生區域試驗品種一覽表1.doc
2012年參加河南花生生產試驗品種一覽表2.doc
2012年花生生產試驗相關表格.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