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文件
關于上報農作物品種認定計劃的通知
閩農品審[2012]2號
各設區市農業局:
為及時掌握擬申報認定品種情況,合理安排品種現場評議工作,提高品種認定工作效率,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從2012年起要求各申報單位于每年初上報當年非主要農作物品種認定工作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品種認定計劃上報時間
每年1月底前上報,今年可延遲至3月25日前上報認定品種計劃。逾期不報當年將不受理品種認定申請。
二、品種認定計劃上報內容
各申報單位要認真填寫認定品種計劃表,品種認定計劃表包括品種名稱、品種來源、試驗情況、現場評議地點、時間和申報單位等。
三、品種認定計劃上報程序
各設區市種子管理站負責通知本轄區內企業、農科所等有關單位做好品種認定計劃上報工作,省直科研院校科研處負責通知本院校有關單位做好品種認定計劃上報工作。各設區市種子管理站和省直科研院校科研處將認定品種計劃表匯總后加蓋公章統一報送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收(福州華林路123號福建省種子總站,郵編350003),并發郵件到zhiking@126.com。
四、品種認定申報材料要求
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各單位上報的品種認定計劃,提出當年計劃認定的品種,擬認定品種需完成品種試驗程序,并且在試驗中表現突出,有一定的種植面積或推廣應用價值。各申報單位按品種認定申請書(可在福建種業信息網辦事程序欄目下載)的要求報送有關材料,申報材料需在組織現場考察評議前一個月上報,若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材料將不予受理認定申請。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