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品種標準樣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種子管理站:
為保護品種選育者的利益,維護我區種子市場健康發展,構建我區品種DNA指紋庫,建立審定品種標準樣品制度,特開展品種標準樣品的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標準樣品的征集。標準樣品由品種選育單位提供。征集范圍為已通過我區審定的品種(不包括已退出品種)和我區有關單位選育并已通過國家審定的品種。
二、標準樣品的真實性要求。送交的標準樣品,必須是遺傳性狀穩定、與審定品種性狀完全一致、未經藥物或包衣處理、無檢疫性有害生物、質量符合國家種用標準的新收獲種子。品種選育單位必須對其提供標準樣品的真實性負責,一旦查實提供不真實標準樣品的,須承擔因提供虛假樣品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在送交標準樣品時,必須附有選育人和選育單位簽字蓋章的標準樣品品種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1)。
三、標準樣品的數量要求。每份標準樣品分成2個獨立包裝,每個包裝的具體數量要求如下:大粒種子每份2.0公斤,小粒種子每份1.5公斤。對于雜交種親本樣品,選育單位可以送交種子磨碎粉劑。親本種子磨碎前要降低水分至10%以下,磨碎后裝入密封防濕且不易破損的塑料袋,父母本各需送交100克,與雜交種的其中一個獨立包裝一并打捆。
四、標準樣品的包裝要求。標準樣品使用紙袋包裝,紙袋應有足夠的強度,不易在征集和轉運環節中破損。種子由品種選育單位封緘,在征集和轉運過程中禁止啟封。標準樣品表面應標注下列信息:樣品編號、作物種類、品種名稱、品種審定編號、品種選育單位。親本種子須注明組合名稱、相應雜交一代品種的父本或母本。
五、送樣地點和截止時間。我區品種選育單位要在2012年5月10日前將標準樣品送到盟市種子管理機構。盟市種子管理機構要對送交的標準樣品和真實性承諾書進行統一整理、包裝,并列出已征集標準樣品清單和未征集到標準樣品的品種清單(見附件2),于5月30日前統一交到內蒙古自治區農作物種子檢驗中心;外省品種選育單位要在2012年5月30日前直接將樣品及真實性承諾書送交到內蒙古自治區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
六、標準樣品的使用。標準樣品作為審定通過品種的實物檔案,將由內蒙古自治區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進行統一封存保管,形成共享的DNA指紋圖譜信息,作為鑒定品種真實性和純度的對照。
有關盟市種子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組織做好品種標準樣品的征集和送樣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聯系方式:
聯系人:鄧澍;電話:0471-6595317,6515367;地址:呼和浩特市呼倫北路13號;郵編:010010
附件:
1、
標準樣品品種真實性承諾書.doc
2、
已征集標準樣品清單和未征集到標準樣品清單.doc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