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作物品種管理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10]74號)、《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品種標準樣品征集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10〕79號)文件精神,按照國家種子管理局的要求,擬對未送達國家征集標準樣品的234個省審主要農作物品種退出種子市場,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天(自2012年1月15日至2012年2月5日,同時在吉林種業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內,品種選育單位或品種權人如有異議,可向吉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及時反饋,并提交書面說明。對由兩個以上省份審定的品種,未向我省送達標準樣品的,需由收到標準樣品的省份出具書面證明材料;對有其它異議的品種還需提交近兩年的種子生產經營檔案、銷售發票、種子生產許可證等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所反映的情況和提供的材料要真實客觀、實事求是,反映人需提供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件等聯系方式。
聯系人:吉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于維(電話、傳真:0431-87984361)。
附件:未按期送達標準樣品擬退出種子市場的省審主要農作物品種名單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