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農種管〔2009〕04號
湖南省種子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的補充規定》的通知
各市、州種子站:
為加強引種管理,確保農業用種種性安全,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管理辦法》,我局制定了《湖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的補充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湖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的補充規定
二00九年三月五日
湖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的補充規定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省主要農作物品種的引種行為,適應新形勢下品種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據《湖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管理辦法》的規定,對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作出如下補充規定。
一、資格審查
1、申報單位必須具有能經營主要農作物種子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申報時必須提供加蓋引種單位公章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2、申報引種品種必須屬于同一生態區域的相鄰省份(中稻引種區域含四川省,玉米例外),引種單位必須提供所引品種的審定證書和審定公告復印件,并加蓋所引品種所在省(市、區)的省級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公章。
二、引種標準
1、生育期。早稻全生育期不長于我省同類型、同季別、同熟組對照品種;中稻、一季晚稻、晚稻全生育期不長于我省同類型、同季別、同熟組對照品種2天;其它主要農作物品種全生育期與我省同類型、同季別、同熟組對照品種相當。
2、豐產性。棉花、油菜兩年區試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5%以上(年增產不低于3%)且抗性、品質與對照相當;水稻、玉米豐產性要求按水稻、玉米引種技術規范執行。
3、抗性。水稻:早、晚稻和一季晚稻稻瘟病抗性中感以下或綜合指數<8.0,中稻稻瘟病抗性中感以下或綜合指數<7.0,稻曲病抗性(田間調查)<5.0級;棉花:耐枯萎病,耐黃萎病。
4、品質。水稻米質國標三等以上;油菜品質達國家雙低油菜標準;棉花:上半部平均長度>30mm,斷裂比強度>30cN/tex,馬克隆值<5.1,紡紗均勻性指數≥140。
5、其它按主要農作物引種技術規范執行。
三、實施程序
1、材料申報
各引種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省種子管理局遞交申報材料。水稻、玉米申報引種材料截止日期為2月1日;棉花、油菜申報引種材料截止日期分別為2月15日、7月20日;其它作物由省種子管理局另行通知(在網上發布)。逾期不予受理。
2、資格審查
省種子管理局對引種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引種技術規范要求和達到引種資格條件的,同意進行引種。
3、引種試驗
省種子管理局對引種品種進行加密編號、統一安排引種試驗,省農作物良種引進示范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參加引種試驗的品種同步安排進入省品種預備試驗。省農作物良種引進示范中心實施引種試驗時,委托衡陽市種子管理站承擔早晚稻引種試驗,試驗點設衡陽、湘潭;委托懷化市種子管理站承擔中稻引種試驗,試驗點設懷化、婁底、株洲(一晚);委托邵陽市種子管理站承擔玉米引種試驗,試驗點設邵陽、永順;委托常德市種子管理站承擔棉花引種試驗,試驗點設臨澧、南縣;委托常德市種子管理站承擔油菜引種試驗,試驗點設澧縣。
4、現場評議
由省種子管理局組織5-7名專家進行現場評議,寫出評議意見。
5、引種批復
省種子管理局對引種試驗現場評議合格、且在預備試驗中被推薦進入下一輪區域試驗的引種品種進行引種批復。同意申報單位引種2年,直至區域試驗完成。引種品種推廣中如出現質量、種性安全問題,由引種單位負責;省種子管理局將撤消引種批復,停止在我省的推廣應用。
四、試驗費用
引種單位須繳納一定數量的試驗費和現場評議會,費用由承試單位收取。
湖南省種子管理局 2009年3月5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