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農民日報 作者:王夏
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意見》,要求建立政府支持、種子企業參與、商業化運作的種子生產風險分散機制,對符合條件的農作物種子生產開展保險試點。種企期待試點能盡快開設,為"種子"的培育和推廣上保險,為農業的穩定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給"種子"上保險,能分散種子的培育、推廣及銷售風險,達到鼓勵科技資源和資金向相關企業流動,形成高效育種新機制,顯著提高我國優良品種自主研發能力和覆蓋率,確保糧食等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
種業的發展是我國農業發展的上游環節,良種的培育和應用,對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和促進農民增收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隨著全球化進程加快、生物技術發展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農作物種業發展面臨新的挑戰。
我國種業發展的風險來自育種、繁殖、推廣的各個環節,這也是阻礙農作物優良品種自主研發能力和覆蓋率提升的重要因素。植物新品種的種子生產,包括常規種的良種繁育和雜交種的雜交制種,都屬于農業技術。推廣的農業技術,必須在推廣地區經過試驗證明具有先進性和適用性。常規種的良種繁育就是用常規品種的種子生產常規品種,良種繁育能否成功受常規品種的適用性和生產技術的先進性影響。
種子保險乃至整個農業保險是防范農業生產風險、化解農業災害損失、創造良好農業生產環境的一項制度創新,也是創新財政支農方式、完善財政宏觀調控措施的重要手段。深刻認識做好種子保險工作,對推動農業保險工作健康穩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意見》,到2020年,我國將形成科研分工合理、產學研相結合、資源集中、運行高效的育種新機制,培育一批具有重大應用前景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突破性優良品種,建設一批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的優勢種子生產基地,打造一批育種能力強、生產加工技術先進、市場營銷網絡健全、技術服務到位的"育繁推一體化"現代農作物種業集團。《意見》中首次明確了企業是種業發展的主體,因此,在種子生產保險試點當中,企業應當成為這類保險的參與主體。
種業發展的自主研發和推廣需要一個長期有效的鼓勵機制,而風險的分擔則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農業保險的其他領域,這種政府支持、企業參與、商業化運作的風險分散機制取得了比較好的成效,也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促進了一些農產品規模化種植,分擔了農民和企業的風險。
保險公司開展種子生產保險試點,既要解決保險公司的積極性調動問題,又要考慮新育種技術的成熟度存在一定風險的問題。因此,政府的引導、補貼和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推動十分重要。








![[人民日報] 我國篩選出耐鹽堿種質資源1100多份](http://518pifa.cn/file/upload/202411/08/092303811.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