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全流程監管要求來了!
農財網種業寶典 2022-09-05
為加強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規范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秩序,我國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為保證農作物種子質量安全提供支撐。
“有法可依”還要做到“有法必依”。
品種審定制度適用哪些對象?
品種登記申請由誰受理?
轉基因種子研發與試驗需要哪些條件?
種子生產經營有什么資質要求?
哪些情形需申報安全審查?
一文梳理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全流3程監管要求

01
種子的研發與培育

02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

03
農作物種子進出口

04
對外提供種質資源、對外合作及外資準入限制

附注:
附注1:非主要農作物登記目錄://www.moa.gov.cn/govpublic/nybzzj1/201704/t20170407_5552259.htm
附注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植物品種保護名錄(第十一批)://www.moa.gov.cn/gk/nyncbgzk/gzk/202112/t20211207_6384079.htm
附注3: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級I表明尚不存在危險、安全等級II表明具有低度危險、安全等級III表明具有中度危險、安全等級IV表明具有高度危險,前述安全等級系根據受體生物的安全等級和基因操作對其安全等級的影響類型和影響程度綜合確定。具體說來,受體生物系指被導入重組DNA分子的生物,分為I、II、III、IV四個安全等級: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未曾發生過不利影響、演化成有害生物的可能性極小、用于特殊研究的短存活期受體生物,實驗結束后在自然環境中存活的可能性極小的受體生物應當確定為安全等級I、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可能產生低度危險,但是通過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完全可以避免其危險的受體生物,應當確定為安全等級II、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可能產生中度危險,但是通過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基本上可以避免其危險的受體生物,應當確定為安全等級III、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可能產生高度危險,而且在封閉設施之外尚無適當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其發生危險的受體生物,應當確定為安全等級IV。基因操作對受體生物安全等級的影響分為三種類型:增加受體生物的安全性、不影響受體生物的安全性、降低受體生物的安全性。
附注4: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植物檢疫禁止進境物名錄://www.customs.gov.cn/dzs/2746776/2753422/index.html
來源丨世輝律師事務所
編輯丨農財君
聯系農財君丨18565265490
新時代 新種業
南方農村報丨農財寶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