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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樓
中國種業商務網網友 于 2015-04-11 11:27 評論道:
2008年開始推廣使用就退化了?僅僅推廣六年就退化了,你們究竟想忽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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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樓
中國種業商務網網友 于 2015-04-11 11:33 評論道:
該品種,07年高溫不結實,08年發生大面積葉枯病,12年感染稻瘟病,14年稻瘟病導致大面積絕收,如此品種,究竟是怎么通過審定的,究竟花多少錢買通試點和評委!企業的責任又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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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樓
中國種業商務網網友 于 2015-04-11 11:45 評論道:
一個企業,明知該品種稻瘟病最高可達90%,為何還要強推,還不是因為該品種是國審,出事了往國家身上一推了事!所以種企們都在跑點花錢買數據混審定號,哪里還有什么創新!品種審定制度,成了企業坑害農民的擋箭牌、免責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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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樓
中國種業商務網網友 于 2015-04-12 15:31 評論道:
畝產1026.7公斤是理想狀態下的產出.這我不敢茍同:其一.這是拔禾助長,并非理想狀態,有的驗收稻桿還是綁在一起的其二.商業宣傳已說是噸糧,是否涉嫌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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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樓
中國種業商務網網友 于 2015-04-12 15:48 評論道:
一會兒說給人吃,一會兒說可喂牲口,你是人是牲口?超級稻是只能喂牲口,如此高肥高農藥的,田里滿是重金屬;我建議種三年超級稻休耕一年,提煉重金屬賣冶煉廠收入不必種田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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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樓
中國種業商務網網友 于 2015-04-12 21:05 評論道:
實質上中國種子法最應該解決如何包賠農民損失的問題,因為任何品種都有可能出現問題,出現問題,如何包賠農民損失才是最重要的!然而包賠損失的標準/鑒定機構,至今不明確,農民買到劣等種子受了騙,絕了產,只能自認倒霉,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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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樓
中國種業商務網網友 于 2015-04-20 16:36 評論道:
1IP:182.201.*.* 于 2015-04-11 11:28:04 原貼: 既然早就退化了,為何不及時退出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