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種業商務網
|
| | 好評 |
50.00% | 3 | |
| 中評 |
0.00% | 0 | |
| 差評 |
50.00% | 3 |
|
|
第 1 樓
中國種業商務網網友 于 2013-08-31 12:34 評論道:
胡來,完全是胡來!!!
舉報 |
支持(0) |
反對(0) |
引用(0)
|
|
|
第 6 樓
中國種業商務網網友 于 2013-09-29 09:00 評論道:
該解釋違反了《農業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農業生產資料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對其生產、銷售的產品的質量負責,禁止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的產品冒充合格的產品;禁止生產和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農業機械等農業生產資料。”的規定。在此想問一下農業部的官員們,若按你們這樣的解釋,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過期繼續使用也《種子法》上也沒有規定罰則,那么企業辦一次許可證,不管過期與否,只要有證,可以永遠的生產、經營下去。。。。,
|